今年5月1日,重庆15岁高一学生小吴在忠县老家遭5名陌生同龄人霸凌,原因只是拒绝和他们一起玩。谁知,他们被拘留完毕后继续骚扰小吴,小吴逃到父母打工的主城后仍未停止。
7月9日,忠县警方发布警情通报称,目前已再次传讯5名相关人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针对此事,律师杜江涌表示,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6月27日做出了一些修订,其中对14至18周岁未成年人违法有了新的规定,调整了未成年人行政拘留的平均条件。
杜律师介绍称,“对于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可以依法执行拘留,对于14至16周岁以及16至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但是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同样可以依法执行拘留。”
律师表示,受害者还可以向其施暴者监护人申请民事赔偿。对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一般以预防为主,若有明显报复倾向要未雨绸缪及时报警。除了报警以外,受害者家长可以直面施暴的孩子,明确说明他们行为的危害性,以及这种行为有可能对于他们今后人生造成的影响,作为受害者不能一味忍让退缩。
编辑: | 刘清扬 |
责编: |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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