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案件聚焦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行人闯红灯致电动车车主被轧身亡 被判二年半

2024-08-13 14:58:46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潘文婷

“红灯停、绿灯行”是最基本的交通法规,然而,日常生活中仍有不少人无视交通信号灯,漠视交通法规,将自己和他人置于险境。最近,普陀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因闯红灯引发的惨案,一名行人闯红灯,与电动车车主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车车主摔倒后被机动车碾压身亡,这名行人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


法庭上,被告人周某当庭作出忏悔:“我给死者家属鞠躬,我对不起他们。”


2024年5月的一天清晨,周某在上班途中骑电动车来到普陀区一个十字路口,准备去马路对面买早点。在信号灯已经转红的情况下,他从人行横道上小跑着过马路,恰巧与正常绿灯通行的电动车车主发生碰撞。不巧的是,两人碰撞后,电动车车主重心不稳,连人带车摔倒在机动车道上,之后被刚起步的小轿车碾压。电动车车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被告人周某描述了当天的事发经过:“我想走几步去对面买早点,那个阿姨她一下子就冲过来了,骑得很快,和我的左肩膀碰擦。之后我看见小轿车从她身上轧过去,当时我吓到了,我心里害怕,就走了。”


事发后,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人周某在人行横道上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闯红灯通行,承担主要责任,被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超速行驶,承担次要责任,车辆驾驶员不承担责任。


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晓洁表示,作为机动车驾驶员是无法判断这样的突发情况的,机动车正好绿灯放行起步了,等到车主发现有一个人摔倒在车轮处时,车辆因为惯性,已经从被害人的身上碾压过去了。


普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



普陀区人民法院法官薛依斯表示,因被告人周某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致一人死亡,且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依法构成了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周某在事发后迅速逃离现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法定的加重处罚情节。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周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编辑: 赵祎韫
视频编辑: 潘文婷
责编: 金嬿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事故交通案件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9
美刚宣布制裁多家中企 不到24小时中方接连出手
时讯3天前
00:56
西贝将就罗永浩言论提起诉讼 预制菜陷舆论风波
案件聚焦2025/09/12
00:24
记者实探西贝门店 现场下单“罗永浩套餐”
时讯2025/09/12
00:29
记者实探翻看西贝冰箱 厨师长展示蔬菜包牛羊肉
时讯2025/09/12
01:43
西贝全国门店已上架“罗永浩”菜单
看呀STV2025/09/12
00:09
穿越台湾海峡 福建舰赴南海开展科研试验和训练
时讯2025/09/12
00:30
“老首长,我来看您了”!
东方番茄酱2025/09/11
00:08
3523.67!一图看懂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时讯2025/09/10
00:24
公安网安部门:处罚迪奥(上海)公司!
看呀STV2025/09/09
00:12
第十二批在韩中国人民志愿军烈士遗骸12日归国
东方番茄酱2025/09/09
00:12
“两年被家暴16次”前夫获刑11年 当事人:无法接受
时讯2025/09/09
00:07
张庆伟出席朝鲜驻华使馆国庆77周年招待会
时讯2025/09/08
00:08
泰国前总理他信返回曼谷 将于9日听取法院裁决
时讯2025/09/08
01:02
外交部发布反制石平决定 维护主权红线不容触碰
东方快评2025/09/08
00:08
中方:反制日本参议员石平
时讯2025/09/08
00:09
剑指芝加哥!特朗普:让你知道啥叫战争部!
时讯2025/09/08
00:55
官方通报高校花75万买299元路由器:多人被立案
时讯2025/09/07
01:14
300元路由器采购价75万 通报:不存在利益输送
上海早晨直播间2025/09/07
00:12
金正恩回到平壤 朝方公布列车内照片
时讯2025/09/05
01:16
中朝最高领导人举行会谈
子午观潮2025/09/04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