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伯年过8旬,和老伴儿住在襄阳南路“梧桐区”的老房子里的2楼。5月中下旬的一天夜里11点多,老两口被突如其来的门铃声吓了一大跳。下楼开门才发现,是个陌生人,号称要到楼上3楼住宿。后来,每天都有陌生人来住宿,老两口打听了才知道,楼上3楼的一间房,被二房东用来做民宿了。
老两口很担心,一是经常有陌生人夜里很晚入住,有时候还按错门铃;另一个,每天都有不同的陌生人出入,老两口觉得很不安全,心理压力超级大。
老两口还得知,楼上二房东签下的租约是6年的,这让老人更担心了。李老伯已经85岁高龄,再要被叨扰6年,这日子想想就让人愁。
住在法华镇路的吴先生也是遇到了同样的问题,从5月下旬开始,隔壁房子里经常有陌生人出入,时不时大半夜点外卖、进进出出。吴先生不堪其扰,报警后民警上门了解后告知,隔壁是做了民宿且没有在派出所登记过。吴先生在网上查询后发现,在途家、携程、美团、点评等平台上都可以预定到这套民宿。
吴先生担心的是:民宿不像酒店,在入住时必须在前台核实身份信息,民宿大多是网上预定,真正的入住人未必和登记信息相符,这让吴先生感觉很不安心。
李老伯夫妇和吴先生试过各种投诉渠道,包括向各自所属的居委、派出所、街道、城管等部门反映,还打过12345,但都没能解决问题。
李老伯说,居委回复这种情况并非个例,他们只能帮着协调;而街道的工作人员在上门查验过之后,明确告诉老伯说这是违法的,但却表示自己没有执法权。
吴先生得到的反馈差不多。居委说没执法权;派出所民警说,只要报警就可以上门核查;而城管则说是联系过房东,房东却否认开民宿。
对此,法律专业人士分析称,将居民住宅用作民宿,实际上已经是改变了房屋的性质。根据《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必须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且需交相关部门审批。
此外,民宿无论被定义为短租房还是旅馆业,都有着明确的法律法规:如果民宿被定义为短租房,根据2021年出台的《关于规范本市房屋短租管理的若干规定》,需要去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一致同意、并与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而若民宿被定义为旅馆业,根据《上海市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细则》,必须符合客房面积、安全防范的规定,还必须向公安机关申请许可证。
记者最新获悉,李老伯家楼上的民宿,二房东将在8月中旬解约,结束民宿营业。法华镇路吴先生隔壁的民宿,还在正常营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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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赵祎韫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责编: | 陈敏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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