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拟增加规定→

浦江同舟

2025-02-25 09:10:27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据新华社报道,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二审稿24日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这样规定进一步突出了法治的保障作用。


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随后,法律草案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从常委会审议和征求意见情况看,各方面对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高度认同,对草案充分肯定,普遍认为:草案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全社会稳定预期、振奋信心、凝聚力量,激发民营经济发展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民营经济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中的重要作用,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审议出台。


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地方、企业、社会公众提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建议进一步突出法治的保障作用,充实完善相关内容。对此草案二审稿中增加规定:一是,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与经营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二是,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检查范围;三是,任何单位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向民营经济组织收取费用,不得实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罚款,不得向民营经济组织摊派财物。


此外,草案二审稿还增加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有关行业协会商会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发挥协调和自律作用,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编辑: 蔡凌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统战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29
甘肃天水市长刘力江致歉:深感痛心、十分自责!
时讯3天前
00:08
胡塞的报复来了!发射11枚导弹砸向以色列,再袭红海以货船
时讯3天前
00:35
甘肃天水一幼儿园血铅异常 家长疑惑为何数值不一
一眼看天下2025/07/06
00:09
欧盟对华下重手?中国:对等限制!
时讯2025/07/06
00:09
“美国党”真要建?马斯克发起新政党支持投票
时讯2025/07/05
00:12
列车滞留3小时 男子砸窗通风!官方通报详情
时讯2025/07/05
00:07
美国超离谱世界锦标赛!300只“霸王龙”集体狂奔
时讯2025/07/04
00:48
马斯克要建“美国党” 是何居心?
子午观潮2025/07/04
00:27
记者求证:上海游泳馆即时起暂停开放
看呀STV2025/07/03
01:34
独家探营淮海路上新医院 大华医院来了
看呀STV2025/07/03
00:58
云南苍山菌子被游客薅秃?“躺板板”警告非玩笑!
东方快评2025/07/03
00:29
K1373次旅客列车浙江境内脱线 铁路部门通报
时讯2025/07/03
00:21
广州模特赴泰拍摄被骗至缅甸拘禁 警方介入调查
时讯2025/07/03
01:31
“日本将发生大规模地震”传言甚嚣尘上 专家驳斥
时讯2025/07/03
00:33
日本民众正经历地震和高温双重考验
时讯2025/07/02
00:07
激烈空战后印度紧急军购 一口气签了13份合同
时讯2025/07/02
00:26
佩通坦被停职 泄露录音成泰国国内矛盾导火索
一眼看天下2025/07/01
00:07
泰国总理佩通坦被停职 中国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5/07/01
01:10
上海飞东京一航班从万米高空急降 氧气罩掉落
看呀STV2025/07/01
00:45
上海创下6月高温日天数之最 将冲击40℃!
时讯2025/06/30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