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子午观潮
子午观潮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向好友发不雅信息违法” 因何被误读?

2025-12-24 23:07:04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杨臻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明年1月1日起,向好友发送不雅照片、视频构成违法,最高拘留15天,罚5000元”。这一解读引发网友的热议。


特约评论员沈彬表示,这一解读对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存在误读,且引用的案例不当。事实上,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主要存在三点变化,一是将“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改为“利用信息网络”,这一措辞的改变反映了当前网络技术的发展,覆盖微信、短视频、即时通讯等全网络工具,并不存在“取消场景限制”的变化。


另外,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提高了处罚上下限,一般情形罚款上限由3000元提至5000元;情节较轻的,罚款下限由500元提至1000元。同时,新增涉未成年人内容从重处罚的规定,契合未成年人保护的立法导向。条款的变化中,并不涉及“私人传播不雅视频构成违法”的表述。

编辑: 杨臻
责编: 赵歆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修订视频治安管理处罚法淫秽不雅社会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