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案件聚焦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家乐福购物卡不能在家乐福全场消费?

2023-02-11 19:33:22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施亚娟

全国多地消费者反映“家乐福”购物卡消费受限,不能结算,部分货架出现空置现象。“家乐福”到底怎么了?受限消费是否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来请教专家:


谢雪凯 法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导


问题一,消费者买了家乐福预付费购物卡,但部分家乐福超市对持卡购物进行了结算限制,这是否侵害了消费者权益?


家乐福的购物卡,其实在法律上有一个术语,叫做单用途的商业预付卡。换句话说,其实是在消费者和家乐福之间缔结了一份的消费合同关系。新闻里讲的这个消费受限,其实概括来讲是某类的商品或者某品类的商品,不能通过购物卡的方式去购买或者结算。那么这种情况算不算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这个还是要分情况来讨论的:


1、已明确告知消费范围


我们前面说消费者和家乐福之间既然是一种合同关系,那么就要看当时消费者在购买这个卡的时候,或者说家乐福在出售这个卡的时候,有没有明确地告知消费者这个购物卡是有使用的限制的?举个例子,比如说办卡的过程当中,家乐福就明确告知消费者说,“我这里的购物卡只能用于酒水以外的商品的购买”,这种限制是一种显著的方式提醒了消费者,比如说在这个告知书上是一种黑色加粗的字体进行了标明,同时应消费者的要求家乐福也做了明确的解释,就说这种卡这个酒类不能在我们这使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最终还是愿意购买这个卡的。那么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消费者是接受这种限制,也能认定为,这是一种合同上的一种约定。


2、未明确告知消费范围


但反过来讲,如果家乐福当时在出售这个卡的过程当中,从未告知消费者在使用卡的过程当中有各种限制。当你办完了这个卡,在消费的过程当中发现你这个商品也不能买,那个商品也不能买,那么这种情况就有可能会认定成家乐福在消费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的违约行为。


问题二,消费受限,消费者是否有权要求商家退卡? 


家乐福的购物卡在本质上既然作为一种商业预付卡,那么消费者充值以后,如果不想使用了,当然有权利退卡。我看新闻里有提到某些地方的这个家乐福明确告知消费者说。“本卡一经售出,概不退卡。”那么这种单方的告知,本身就是违反《民法典》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属于明显的限制消费者权利的一种格式条款,在法律上应属无效。因此,消费者一旦有退卡的想法,主动找到家乐福,家乐福应当有义务配合消费者去完成相应的退卡手续。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施亚娟)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解读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探店”网红白冰偷税超900万元被查 税务部门公布案件细节
时讯2026/04/28
00:32
印尼获赠航母 将成亚洲第五个拥有航母的国家
时讯2026/04/30
中国国民党前主席洪秀柱访问上海:两岸必须完成和平统一的终极目标
浦江同舟2026/04/27
00:06
周乐伟主动投案 曾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时讯2026/04/29
00:31
藏车子后备箱!男子从内地偷运51公斤盒饭回澳门
时讯2026/04/27
00:13
因说“斩首”赖清德被起诉 “馆长”二次开庭拒认罪
时讯2026/04/29
00:06
谈判僵持之际!伊朗称将发动前所未有的军事行动
时讯2026/04/29
01:31
特朗普告诉普京:帮我们之前,先结束自己的战争
环球交叉点2026/04/30
01:52
上海医保新政落地!5月起配药这部分费用提高了
时讯3天前
01:07
2万海员被困霍尔木兹 中国船员:刷国旗保命!
一眼看天下3天前
00:40
张雪机车再夺冠!凭什么赢?车手透露制胜细节
时讯1天前
00:33
化州耀明糖厂:不要再送带叶带根掺铁的甘蔗来了
时讯2天前
00:15
郑丽文:对主张“台独”的 大陆绝不会手下留情
时讯2026/04/28
01:07
甲级战犯后代发声:战犯不该放进靖国神社
时讯14小时前
01:00
5.6折!3.37亿元!浙江老板正“捡漏”五星级酒店
时讯3天前
00:07
亲自坐镇!整个外滩出行安全被"白衬衣"狠狠拿捏
时讯2天前
00:19
大学生追撞致女警身亡从未道歉 家属无法接受
时讯6小时前
00:06
王毅会见贝尔伯克:不能任由谁拳头硬谁说了算
时讯2026/04/29
00:08
五一假期 上海外滩执勤的女特警又美又飒!
时讯2天前
00:08
“向东看”!就在本周!这两国政要即将访华
时讯2026/04/27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