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网店店主在长达8年的时间里,开了多家网店售卖假冒的耐克、李宁服饰箱包,累计销售金额高达126万多元。日前,虹口区人民检察院对这名以卖假货为业的网店店主提起公诉,不仅如此,公诉人还支持了品牌方提出的“惩罚性赔偿”诉求。

何某2017年6月起从常熟服装市场的档口,低价购入假冒的耐克、李宁服饰箱包,通过淘宝店铺和微店店铺对外销售,他还雇用两名小工负责客服和打包发货。
在法庭上,何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当被问及是否知假时,他坦言“知道”。而售假利润空间之大,从进货价便可见一斑:他承认,假冒商品的进货价远低于正品,差价达到七八倍。

2025年底,何某在常熟被公安机关抓获。经审计,他开设网店的8年间,销售假冒耐克、李宁服饰箱包,销售金额达126万余元。
虹口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何某销售假冒商品的时间长、金额大,已构成“情节特别严重”,依法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何某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

与此同时,被侵权的品牌方耐克公司还提出了民事赔偿要求,要求适用惩罚性赔偿。检察机关对此予以支持,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婷婷表示:“我们支持权利人在被告人自认的违法所得基础上,加上合理的维权成本以及惩罚性赔偿,最终双方达成了20多万元的赔偿方案。”

目前,被告人何某已退赃退赔40万元。案件正在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八年经营,百万元销售额,最终换来的是刑事起诉与额外的惩罚性赔偿,可谓“得不偿失”。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大,司法实践中越来越多地适用惩罚性赔偿,任何企图通过制假售假赚快钱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更严厉、更彻底的清算。尊重创新、保护品牌,才是经营者的正道。
| 编辑: | 潘文婷 |
| 视频编辑: | 潘文婷 |
| 责编: | 吴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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