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两部门:延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时讯

2026-01-16 16:35:05 财政部

为继续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称公租房)建设和运营,现将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公租房建设期间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设、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三、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契税、印花税;对公租房租赁双方免征签订租赁协议涉及的印花税。 


四、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五、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公益性捐赠支出未超过其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准予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六、对符合地方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从地方政府领取的住房租赁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七、对公租房免征房产税。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增值税。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租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免征增值税、房产税优惠政策。 


八、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公租房是指纳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批准的公租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或者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筹集),并按照《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建保〔2010〕87号)和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的公租房。 


九、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优惠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纳入公租房及用地管理的相关材料、配套建设管理公租房相关材料、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相关材料、公租房租赁协议等留存备查。 


十、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延续实施公租房税收优惠公租房税收优惠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10
谦称“新人”登台行抱拳礼 62岁李连杰将出演短剧
时讯2026/01/31
00:43
《解放军报》连续第三天发文 再评张又侠被查!
时讯2026/02/01
03:50
记者观察:“四本账”里的经济密码
看呀STV2天前
00:07
张又侠、刘振立被查 军报再发声!
时讯2026/01/31
00:41
“格林妈妈”手写长信被泪水打湿 确认格林已离世
时讯2026/02/03
00:06
国务院港澳办:中国绝不会坐视不理
时讯3天前
00:34
否认婚内出轨、感染性病 比尔·盖茨:我从未上岛!
时讯3天前
00:32
40年最强暴雪席卷日本致35死 半导体重镇受灾重
时讯3天前
00:56
黄金创下40年来最大单日跌幅!原因直指特朗普
时讯2026/01/31
00:45
“爱泼斯坦案”诡异录像曝光 女孩穿水手服跪地
看现场2026/02/03
01:22
小洛熙事件调查结果公布 宁波市政府调查组致歉
时讯2天前
00:46
公安局原副局长入股情色场所参与分红还通风报信
时讯2026/01/31
00:38
《解放军报》连续第4天发文反腐:清除拦路虎!
时讯2026/02/02
00:28
致1死1伤!武汉通报地铁工地龙门吊倒塌砸中轿车
时讯2026/02/01
00:20
嫣然年会上 李亚鹏公开感谢那英等人伸出援手
时讯2天前
00:15
东方卫视马年春晚神仙阵容官宣!
番茄鱼2026/02/02
00:32
普京:去年俄罗斯GDP只涨1%,但是……
环球交叉点3天前
02:22
日本:众议院选战激烈 山本太郎带病“出山”
环球交叉点14小时前
00:49
爱泼斯坦案持续发酵!马斯克女儿爆料 克林顿夫妇松口
时讯2026/02/03
01:54
“血汗钱”不翼而飞 银行“甩锅”谁来说不?
子午观潮2026/01/3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