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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面具惊现高速 玩笑岂能逾越安全底线?

2025-08-26 15:16:20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彭晓燕  翟静  阮丽

近日,有网民发布视频称:在长深高速上看到有人戴恐怖面具故意惊吓过路车辆,这一危险事件引发热议。


网民发布的视频显示,一辆悬挂沪A牌照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后排乘客突然戴上面具探出车窗,连续多次向相邻车道车辆作出注视动作。据发布视频的网民介绍,事情发生在长深高速杭州段。他不认识戴面具的人,怀疑是故意为之,这一行为也导致同车女性乘客受到惊吓,险些发生车辆失控。视频在网络热传后,杭州高速交警辖区大队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并正在处理此事。



对于这种行为,不少网民也留言表达自己的愤怒与震惊。有网民表示,高速上开车本来就需要高度集中注意力,司机突然受惊易慌乱,严重或引发交通事故,危及生命安全。还有网民进一步指出,这样的行为绝非简单的恶作剧,而是将个人娱乐凌驾于公共安全上的自私行为,呼吁警方介入调查并严肃处理。不过,也有网民指出,这种行为可能是在模仿之前在国外流行的整蛊方式。


事实上,类似事件并非偶发。去年8月,青海海东市一名小伙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戴着恐怖头套,还将上半身伸出窗外。最终,交警依法给予其记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在广东佛山,也曾有司机向交警举报称,夜间开车时遇到前方车辆在车厢内悬挂了一个恐怖面具。据悉,前车车主的目的竟然是为了应对“滥用远光灯”。对此,交警表示,不按规定悬挂装饰物是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200元以下罚款。如因此导致交通事故,车主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公共场合戴恐怖面具、恶搞他人,看似是寻求刺激开玩笑,实际上已经对他人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造成直接威胁。在高速上戴面具吓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交警部门可依据“妨碍安全驾驶”对行为人作罚款和扣分处罚。如果造成交通事故,恶搞者还将承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交通肇事罪等,即使未造成实际伤害,但扰乱公共秩序,也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值得关注的,还有恶搞者背后的心理动机,部分人希望通过惊吓他人来获得存在感,还有一部分人会将恶搞视频传播到短视频平台上,博取点赞和关注。这些人往往缺乏共情能力,对危险行为的边界没有认知。


事实上,恐怖、刺激会导致人体血压上升、心率加快,对于有冠心病、高血压病史的人来说,可能会诱发基础疾病,如果导致他人猝死,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涉嫌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可能会被判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遭到惊吓的未成年人,也可能会造成心理阴影,出现哭闹、社恐等行为,家属可以要求恶搞者承担民事责任,比如道歉、赔偿医疗费等。



那么,在公共场合带恐怖面具惊吓他人,到底是恶作剧还是犯罪行为?律师岳雪飞今天在接受看看新闻Knews的采访时表示,有些人认为戴着面具在公众场合吓人只是个玩笑,属于无伤大雅的恶作剧。然而从行为人的认知层面来看,他们往往并未意识到这一行为可能已涉嫌违法犯罪。从法律角度分析,该类行为很可能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行为人将面临行政处罚。若造成他人身体或心理损伤、财产损失,还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若情节严重,例如导致他人死亡等极端后果,更可能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追究相应刑事责任。



岳雪飞说,以恐吓他人为乐,实质上反映出对他人感受与生命的基本尊重严重缺失。每个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同,尤其是在公众场合,常有老人、儿童等更容易受到强烈刺激的群体。这类行为不仅直接伤害个体,更破坏了公共空间的安全感,违背了人与人之间应相互尊重的基本原则。更值得关注的是,有人将此类恐吓行为拍摄成视频并上传网络,以此博取流量。这种做法无疑扩大了其负面社会影响,不仅可能引发模仿,还会不良示范,进一步危害公共秩序。网络平台同样有责任对这类不良内容进行规范与管控,不应视而不见,而应积极治理、防范扩散。总而言之,我们在公共场合的一切行为,都应以不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唯有如此,趣味才不至于变成危害,玩笑才能真正轻松、无害,而非越过法律与道德的边界。

编辑: 阮丽 翟静
责编: 彭晓燕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高速面具恐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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