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你还在高价卖口罩?他赚了16万被判8个月

时讯

2020-03-25 20:45:34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李翔

2020年1月初,被告人谢某某在经营被告单位上海万军克工贸有限公司(化名)过程中,以人民币5.125元/盒的价格购入一批一次性使用无纺布口罩,在其公司经营的网络店铺销售。


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被告人谢某某明知疫情期间口罩急需,仍于1月23日至1月29日期间抬高口罩价格,将正常售价7元/盒的上述口罩,从21元/盒陆续涨至198元/盒,累计销售1900余盒,违法所得16万余元。


3月12日,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万军克公司”、谢某某提起公诉。



本案庭审中,被告单位、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证据没有异议。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涉案口罩系在疫情发生前进货,疫情发生后该公司的经营成本并未发生明显变化,但口罩的销售价格却在短短几天内抬高数十倍,属于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且违法所得数额较大,被告单位、被告人均构成非法经营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单位“万军克公司”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高达16万余元,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被告人谢某某作为公司主管人员,也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单位及被告人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均可以从轻处罚。被告单位及被告人认罪态度较好,且退出了违法所得,在行政立案之后进行了相关防疫物资的捐赠,均可酌情从轻处罚,辩护人相关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但被告人谢某某哄抬口罩价格获利目的明显,且数额较大,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对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判决结果


被告单位“万军克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被告人谢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万元;追缴在案的违法所得10万余元;作案工具电脑主机予以没收。


(来源:松江检察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李翔 编辑:小真)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42
公车私用?河北一警车里走下3人未穿警服 还牵狗
时讯3天前
00:32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定罪 港澳平:汉奸国贼!
时讯3天前
00:20
德国总理:“美式和平”时代已落幕
子午观潮3天前
00:08
武契奇低语被意外录下 冯德莱恩急忙打断
时讯2025/12/12
01:38
痔疮会不会成为肠癌
医聊+2025/12/12
00:09
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超54% 中疾控提醒:注意防护!
时讯2025/12/12
00:06
中使馆:11月底来46名中国公民从柬电诈园区获救
时讯2025/12/11
00:36
秦安:美国炮制“攻台”叙事 漠视台湾民众安危
这就是中国2025/12/11
02:08
“完全没办法对话”外交部回应日本首相最新言论
蓝厅之声2025/12/11
03:28
下一站丨酒馆里的共享播客间
下一站2025/12/11
00:10
特朗普金卡签证开始接受申请
时讯2025/12/11
00:08
封关在即物流先行:美兰机场又一“首单”落地
东方番茄酱2025/12/10
55:41
2025年12月10日《东方新闻》
时讯2025/12/10
00:31
西班牙一名女员工竟因长期过早到岗被开除
时讯2025/12/10
00:09
无人机“黑飞”至8000米高空 和客机一样高
时讯2025/12/10
00:23
日本为何着重渲染炒作所谓“火控雷达照射”?
子午观潮2025/12/09
00:20
没出息!郑丽文批民进党把路走死走绝:非常可悲
时讯2025/12/09
00:52
草莓蛋糕误将糖放成盐?盒马客服回应
时讯2025/12/09
00:07
30分钟内日本连发两次地震
时讯2025/12/09
00:34
经营上海机场26年 日上免税行要再见了?
看呀STV2025/12/08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