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在2024年6月的白天,当时袁女士正在长宁区的外环步道内的骑行道上骑车,在经过一个路口时,一个小朋友突然冲到了骑行道上,并且冲到一半,小朋友又扭头折返,最终与骑车的袁女士发生了碰撞。袁女士飞出倒地,造成肩胛骨、锁骨骨折。
警方认定,小朋友一方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袁女士承担次要责任,但小朋友一方对此并不认可。
事后,双方都就此事提起诉讼。袁女士认为,小朋友突然折返,加上家长监护失职,是事故发生的主因。
而小朋友一方则称,袁女士作为骑行者较于行人应该有更高的注意义务,且当时袁女士的骑行速度达到每小时30千米,按照事发当时外环步道规定的每小时25千米的速度,事发时袁女士超速20%,加上没有紧急刹车,这才发生碰撞。
事实上,近年来,骑行者与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骑行中最大的问题在于速度。有骑行者在网络上晒出视频显示,有的速度接近30千米/小时,更有甚者能达到50千米/小时。而更多的骑行者表示,车上没有时速表,控速全凭感觉。
法律专家称,骑行速度确实是管理难点,当前的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对自行车的速度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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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冯家琳 |
视频编辑: | 冯家琳 |
责编: | 陈敏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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