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顾先生买了辆电动车,为了方便,他从屋里接了个插线板,拉到停放电动车的一楼院子里,给车“飞线充电”。
没想到夜里11点,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突然起火,点燃了周围的沙发等易燃物,火势迅速蔓延,不仅烧毁了大量财物,租客杨先生等人还因为火灾受了伤。
于是,租客杨先生将电池、电动车生产商与销售方、房东顾先生及其妻子都告上了法庭,要求三方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那造成火灾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同样遭受损失的车主兼房东的顾先生也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火灾事故认定显示,起火点为电动车的电池箱,电池在充电过程中起火,所以引发火灾。而电池应当具备安全使用的性能,在充电中起火绝非正常现象。电池显然存在质量缺陷,电池的销售方和生产方应该担责。
同时,顾先生作为电动车的使用人和房屋出租人,通过拖线板给电动车“飞线充电”,既没有采取消防安全措施,还在周围堆放沙发等易燃物,应该对损失的扩大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销售该电动车的商家和电池生产方,对杨先生的损失承担75%的赔偿责任;顾先生及其妻子承担25%的赔偿责任。
其实飞线充电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酿成过许多火灾事故,也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造成损失的,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后果严重的,甚至构成刑事责任。
那么,你身边还有人在飞线充电吗?
我是陶淳,你身边的法律参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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