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临港新片区住房限购政策,定向微调!

时讯

2019-11-20 10:51:50 看看新闻Knews  记者  陈慧莹

按照区域发展和产业导向,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资格由居民家庭调整为个人,可购买新片区商品房一套。缩短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新片区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金的年限,将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今天同步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人才住房政策适用范围及操作口径》,对此条规定做了具体解释。


一、政策实施范围


管委会经济管理范围386平方公里为住房政策实施范围。具体为:北至大治河,西至g1503高速公路——瓦洪公路——两港大道接中港,东、南至规划海岸线围合区域,浦东机场南侧区域,小洋山岛区域。


二、定向微调政策适用对象


必须在新片区工作满一年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二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同时,还得满足以下单位条件之一且满足以下个人条件之一。


单位条件


1、符合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经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的企业;


2、新片区重点支持引进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机构。


个人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取得国家三级职业资格(高级工)及以上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工种与证书相符,且符合单位主导产业或行业;


4、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人才;


5、由用人单位提出并经管委会审核认定,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或为新片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其他人才。


新片区管委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处副处长韩莉表示,今后将对单位实现清单管理,而且清单会不定期更新;此外,新片区的选房购房制度也和市区有所不同,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房源采取统一认筹、分批摇号选房;也就是说,符合条件的个人有优先摇号权。 


(看看新闻Knews记者:陈慧莹 编辑:爱华)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06
联合调查组通报湘雅医院研究生坠江离世
一眼看天下2天前
00:52
伊朗一打撑不住了!日本释放8000万桶石油储备
时讯2天前
01:43
联合国16位专家呼吁日本道歉 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6/03/11
00:33
夫妻欠下2.45亿后移居英国 英法院:承认中方判决 可追讨
时讯19小时前
00:06
事关油价!国家统计局今天发声
时讯2天前
00:32
莫慌!关于国际油价暴涨 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声
权威发布2天前
00:06
57波打击发动!伊朗对以色列心脏地带展开袭击
时讯1天前
00:23
高市早苗身体亮红灯?会议现场一度难以起身
时讯2026/03/13
00:06
伊朗称袭击美军中东三大军事基地
时讯2026/03/14
00:06
伊朗称打击美军4个空军基地 摧毁超80%重要设施
时讯2天前
00:06
阿富汗塔利班最高领导人发表公开声明
时讯2天前
00:06
哈梅内伊次子上任 朝鲜表态
时讯2026/03/11
00:33
美官员曝:特朗普拒绝普京提议将伊朗浓缩铀运往俄罗斯
时讯2026/03/14
00:11
中国驻菲律宾大使:敢来伤害我 坚决打回去
时讯2026/03/14
00:07
约30国发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联黎部队遭袭
时讯2026/03/12
00:05
重磅!三部法律,表决通过!
时讯2026/03/12
00:06
伊朗新任最高领袖穆杰塔巴:我看电视才得知当选
时讯2026/03/12
00:06
内塔尼亚胡:拉里贾尼已死
时讯14小时前
00:50
六国发布联合声明 加总理构建“中等强国联盟”
时讯2天前
00:06
应越方邀请 王毅、王小洪、董军将赴越南
时讯2026/03/13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