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一则虐童消息,戳中了特殊儿童保护最柔软的痛处。 4岁孤独症女童小言,本应在康复机构得到耐心呵护,却多次被教师王某暴力对待:身上的淤青、红肿的双手 和 已经出现的能力倒退,自我刺激等症状,是本该温暖的 “康复课堂”留下的伤痕。7月3日警方调取的监控更令人心惊:王某不仅击打小言双手,还踢踹另一名孩子六七脚、用球砸向另外两名儿童;7月24日,王某因涉嫌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进入进一步办理阶段。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涉事机构并非无牌“黑机构”,2019年曾被列入 西安市残疾少年儿童市级定点康复机构正规场所名单。孤独症儿童的世界本就需要更多包容与引导,康复教师的职责不仅是“教”,更是“守护”,可王某的行为不仅碾碎了职业伦理,更直接触碰了法律红线。根据《刑法》第 260 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员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案中 “多次虐待+多名儿童受害”,显然已符合刑事立案的“情节恶劣”的标准。
但案件暴露的问题,远不止“一名教师失德”那么简单。警方指出,因机构监控系统仅保留 10 天记录,此前的视频已被覆盖,无法证实是否存在长期虐待。作为专门服务残疾儿童的定点机构,为何监控保存时长连“追溯近期行为”都做不到?是行业无统一标准,还是监管部门从未核查?更值得追问的是:市级定点机构的资质审核,是否包含对教师“特殊康复培训资质”的要求?日常监管中,除了资质备案,是否有定期巡查教学过程、核查监控完整性的机制?若仅靠“资质认定”而无后续监管,“定点”二字反而成了掩盖问题的幌子。
要避免悲剧重演,不能只停留在“严惩涉事教师”,而是要贯穿准入、监管、监督全链条的“底线思维”。唯有把每一个细节都纳入监管视野,才能让康复课堂真正成为特殊儿童的 “安全港湾”。
编辑: | 阮丽 罗轶哲(实习) |
责编: | 周缇 相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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