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针对现阶段依法惩治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犯罪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如何正确适用刑法、准确把握刑事政策作出了规定。

发布会介绍,安全是飞行的生命线,然而,一段时期以来,编造、故意传播涉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在民航机舱内打架斗殴等“机闹”行为时有发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刑四庭庭长罗国良介绍:例如,2023年6月,一男子疑因不满航班因天气原因导致延误,在机舱内吵闹,霸占商务舱座位,最终被公安民警带下飞机;2024年3月,一男子因未赶上航班心存不满,在使用问询柜台电话与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沟通过程中,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导致该航班全体旅客下机二次安检,航班延误约两个小时。上述涉民航飞行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总量虽然不大,但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和民航行业健康发展,甚至造成一定范围内的社会恐慌心理,需要采取民事、行政、刑事等多种手段,予以综合整治。
| 编辑: | 常颖 |
| 责编: | 金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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