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天出车祸,索赔误工费能支持吗?法院判了!
南京的张女士在离职当天骑车回家与小轿车碰撞,导致股骨骨折,肇事方负全责。可在协商赔偿时,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却以她“离职无业”为由,拒绝支付误工费。
张女士起诉后提交了过往收入流水、纳税证明以及300天误工期鉴定报告。法院审理后认为,误工费赔偿核心是弥补劳动机会损失,并非只看事故当天是否在职。张女士虽离职但有劳动能力,车祸影响其后续求职,确实存在收入损失。最终判赔付误工费16万余元,法院明确,离职并不等于丧失误工费索赔权!
(本视频使用慧播星数字人)
| 编辑: | 陈佳雯 |
| 责编: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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