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案件聚焦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大V持续对新能源车企发表侮辱言论 法院判赔30万

2021-12-14 16:06:21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张帼霞  冯家琳

原告某汽车公司创立于2015年,是造车新势力中的头部企业,从事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技术开发等,于2018年6月上市一款智能电动汽车。被告刘某为新浪微博大V,微博身份认证为:汽车达人、微博汽车视频博主,截止2019年4月1日,账号粉丝683,142人。2018年9月到2019年9月的一年时间里,刘某因曾与原告有过合作不愉快,密集发布了180多条与原告相关的微博,内容包括原告车辆存在质量缺陷、对原告公司高管的评价、原告发布车型的“使用心得”等,内容均为负面,且大量适用侮辱性词语。


某汽车公司因此主张刘某行为侵犯其名誉权,遂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其删除相关微博、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



嘉定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微博从文义出发,带有强烈的侮辱意味。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已超出监督、评价的合理范围,确有侮辱、诋毁原告的故意;考虑到发布言论的密集性、持续性,这一行为整体上已构成对原告的侮辱,足以降低原告的社会评价,导致原告的名誉权受损。据此,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判令被告删除相关微博,在微博公开赔礼道歉并置顶90天,赔偿经济损失30万。


嘉定法院嘉北法庭纪学鹏法官告诉记者,30万的赔偿金额,是嘉定法院在此类案件的判决中,酌定的最高赔偿数额,在上海法院系统内也较为罕见。由于侵犯侵犯名誉权类的案件,一般难以用金钱来量化原告的损失、被告的获利,因此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法官在此类案件中可根据具体案情,酌情确定赔偿数额,最高可以判赔50万。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言语的影响范围、过错程度等,都是酌定数额的考虑因素。具体到本案,原被告在各自领域都有较大影响力,被告一年内发了180多条微博,平均两天一条,外加强烈侮辱性质的发言风格,都可以认定其有较强的主观恶意。因此,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法院酌定的赔偿金额为30万。



法官提示,网络平台大V和一般网友相比,在发言时,应尽更高的注意义务。在享有言论自由,进行舆论监督的同时,要注意发言的边界,恪守底线。内容不属实、评论不适当、用语不文明,就可能构成对他人的侮辱、诽谤。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大V更应审慎使用其影响力。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张帼霞 冯家琳 实习编辑:张钰)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微博大V侮辱言论赔偿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7
接见俄乌前线士兵时 普京再公布大杀器“波塞冬”
时讯2025/10/29
03:20
锚点︱“秒”的定义,或将被中国科学家改写?
锚点2025/10/29
02:59
那些刻进 DNA里的动画,你还记得多少?(下)
影像上海2025/10/29
00:08
中印两军举行边境西段第23轮将军级会谈
时讯2025/10/29
00:15
生命有终 光影留痕 今年已有9位TVB老戏骨离世
时讯2025/10/28
01:03
死猪堆成山的罗定之问:监管为何“视而不见”?
东方快评2025/10/28
00:33
“没能带你走完‘这段路’有点小遗憾...”
上海温度2025/10/28
20:59
甲午海战130周年直播特别报道4
2025/10/28
01:04
郑智化道歉了!风波平息但残障设施优化不能停止
时讯2025/10/27
07:15
电商大促 清掉的是“库存”还是“诚信”
新闻放大镜2025/10/27
00:09
印度女医生自杀 手掌写遗书控诉警官多次性侵
时讯2025/10/26
00:54
阿庆爷叔看不懂了,足球比赛比的不是球
番茄鱼2025/10/26
00:24
上中路隧道一SUV发动机起火 消防到场前火已熄灭
看呀STV2025/10/26
00:08
游客长城刻字劝不住?警方:构成违法!已立案!
时讯2025/10/26
00:35
上海一景区招人扮演“野人”?景区回应:假的,别上当!
时讯2025/10/24
00:10
委内瑞拉防长:我们的军队是哥伦比亚的后盾
子午观潮2025/10/24
00:08
中方回应欧盟制裁中国大型石油企业:坚决反对!
时讯2025/10/23
00:07
新西兰爆发大罢工 总理怒批:政治操弄!
时讯2025/10/23
00:34
非机动车“随大流” 这样转弯被撞 交警:你全责
看呀STV2025/10/23
00:46
骨质疏松了怎么办?
医聊+2025/10/22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