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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受贿 新疆原党委原副书记被提起公诉

2024-12-11 11:19:48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最高人民检察院12月11日消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李鹏新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陕西省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鹏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鹏新,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鹏新利用担任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副书记、格尔木市委书记,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委书记,青海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 董智杰
责编: 姜晨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新疆李鹏新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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