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国务院印发营改增后央地收入分配过渡方案 中央地方五五分成

时讯

2016-04-30 19:45:06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


2016年4月29日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于2016年5月1日实施。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保持现有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结合税制改革,考虑税种属性,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的要求,同时考虑到税制改革未完全到位,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还有一个过程,国务院决定,制定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的过渡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保持现有财力格局不变。既要保障地方既有财力,不影响地方财政平稳运行,又要保持目前中央和地方财力大体“五五”格局。


(二)注重调动地方积极性。适当提高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比例,有利于调动地方发展经济和培植财源的积极性,缓解当前经济下行压力。


(三)兼顾好东中西部利益关系。以2014年为基数,将中央从地方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既有财力不变。调整后,收入增量分配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重点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同时,在加快地方税体系建设、推进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过程中,做好过渡方案与下一步财税体制改革的衔接。


二、主要内容


(一)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


(二)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


(三)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


(四)地方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


(五)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


(六)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


三、实施时间和过渡期限


本方案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同步实施,即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过渡期暂定2-3年,届时根据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地方税体系建设等改革进展情况,研究是否适当调整。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国务院 营改增 央地收入分配

推荐视频

“探店”网红白冰偷税超900万元被查 税务部门公布案件细节
时讯2026/04/28
00:32
印尼获赠航母 将成亚洲第五个拥有航母的国家
时讯2026/04/30
00:06
周乐伟主动投案 曾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时讯2026/04/29
00:48
因撤军令怂了?默茨:美德不让伊朗拥核目标一致
时讯15小时前
00:13
因说“斩首”赖清德被起诉 “馆长”二次开庭拒认罪
时讯2026/04/29
00:06
谈判僵持之际!伊朗称将发动前所未有的军事行动
时讯2026/04/29
01:07
2万海员被困霍尔木兹 中国船员:刷国旗保命!
一眼看天下2026/05/01
00:19
大学生追撞致女警身亡从未道歉 家属无法接受
时讯2天前
01:31
特朗普告诉普京:帮我们之前,先结束自己的战争
环球交叉点2026/04/30
01:07
甲级战犯后代发声:战犯不该放进靖国神社
时讯2天前
01:52
上海医保新政落地!5月起配药这部分费用提高了
时讯2026/05/01
00:40
张雪机车再夺冠!凭什么赢?车手透露制胜细节
时讯2天前
00:33
化州耀明糖厂:不要再送带叶带根掺铁的甘蔗来了
时讯3天前
00:15
郑丽文:对主张“台独”的 大陆绝不会手下留情
时讯2026/04/28
00:33
大西洋一邮轮出现病毒感染 已有三名乘客去世
时讯13小时前
01:00
5.6折!3.37亿元!浙江老板正“捡漏”五星级酒店
时讯2026/05/01
00:07
亲自坐镇!整个外滩出行安全被“白衬衣”狠狠拿捏
时讯3天前
00:08
五一假期 上海外滩执勤的女特警又美又飒!
时讯3天前
00:06
王毅会见贝尔伯克:不能任由谁拳头硬谁说了算
时讯2026/04/29
01:39
意大利捐航母日本送军舰 域外国家轮番搅局南海
时讯2026/05/0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