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答记者问

时讯

2025-03-07 20:24:07 商务部

问:我们关注到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近日发布了《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请问中国对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贸易有何规定?对管制的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出口有何管理规定?


答:近日发布的《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白皮书,向各界人士和国际社会全面、深入地介绍了中国的芬太尼类物质管控立场、举措和成效。


中国建立了完备的易制毒化学品法律体系和管理制度,形成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为基础,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管理规定》《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国际核查管理规定》为支撑的法规体系。公安、商务、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海关、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进出口等各环节进行监管。 


中国目前已将4-ANPP、NPP、4-AP等5种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列为易制毒化学品进行管理。在出口管理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务部会同公安部,对包括上述5种芬太尼类物质前体在内的易制毒化学品,实施严格的出口许可审批和国际核查。商务部审批出口许可证前,先由公安部通过联合国国际麻醉品管制局的“出口前通知书系统(PEN)”,向进口国政府主管部门发送核查请求。商务部在收到公安部转来的确认出口合法性的核查结果后,依法为相关企业办理出口许可证。出口时,海关部门依据企业申报材料和提供的出口许可证,办理通关手续。


中国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信息化追溯体系的指导意见》,推进建立易制毒化学品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监管制度,实现对其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进出口各环节的动态全程监控,积极预防、坚决打击非法出口。同时,注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实行信用等级管理,促进企业自律。


白皮书充分说明美方以芬太尼为由对中国产品加征20%关税是毫无根据的,是典型的保护主义、单边主义和霸凌主义行径。中方敦促美方纠正错误做法,客观、理性看待和处理自身芬太尼问题,不要一味“甩锅推责”。

编辑: 王力维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芬太尼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26
2025年退休人员养老金总体上调2%
时讯2天前
00:16
太空归来后正式亮相 90后宋令东回顾出舱瞬间
时讯3天前
00:29
甘肃天水市长刘力江致歉:深感痛心、十分自责!
时讯2025/07/08
00:08
胡塞的报复来了!发射11枚导弹砸向以色列,再袭红海以货船
时讯2025/07/08
01:15
秘鲁国会议员在上海接受东方卫视记者采访
环球交叉点2025/07/07
01:35
塞尔维亚外交部国务秘书在沪接受记者采访
环球交叉点2025/07/07
00:35
甘肃天水一幼儿园血铅异常 家长疑惑为何数值不一
一眼看天下2025/07/06
00:09
欧盟对华下重手?中国:对等限制!
时讯2025/07/06
00:09
“美国党”真要建?马斯克发起新政党支持投票
时讯2025/07/05
00:12
列车滞留3小时 男子砸窗通风!官方通报详情
时讯2025/07/05
00:07
美国超离谱世界锦标赛!300只“霸王龙”集体狂奔
时讯2025/07/04
00:48
马斯克要建“美国党” 是何居心?
子午观潮2025/07/04
00:27
记者求证:上海游泳馆即时起暂停开放
看呀STV2025/07/03
01:34
独家探营淮海路上新医院 大华医院来了
看呀STV2025/07/03
00:58
云南苍山菌子被游客薅秃?“躺板板”警告非玩笑!
东方快评2025/07/03
00:29
K1373次旅客列车浙江境内脱线 铁路部门通报
时讯2025/07/03
01:31
“日本将发生大规模地震”传言甚嚣尘上 专家驳斥
时讯2025/07/03
00:33
日本民众正经历地震和高温双重考验
时讯2025/07/02
00:07
泰国总理佩通坦被停职 中国外交部回应
蓝厅之声2025/07/01
00:45
上海创下6月高温日天数之最 将冲击40℃!
时讯2025/06/30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