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退款”机制的诞生,最初是为适配生鲜商品易腐坏、退货成本高的特点,平台允许消费者在不退货的情况下获得退款,核心是为了优化消费体验。
然而,这一初衷良好的机制,逐渐被少数买家利用,成为其投机获利的渠道,相关消费纠纷也随之频繁出现。
为规范市场秩序,去年4月22日,淘宝率先宣布重大调整,全面取消“已收到货仅退款”规则,不再主动介入已收货后的不退货全额退款申请,将协商权交还给买卖双方。
同日,京东也同步收紧“仅退款”规则,仅为特定标识商品保留有限的“仅退款”服务,并在5月14日修订《交易纠纷处理总则》,明确规定原则上仅支持“退货退款”,仅在特殊不适宜退回的场景下,才核准“退款不退货”。
平台的这些调整,既是对“仅退款”机制初衷的回归,也是对商家合理诉求的回应,核心是为了平衡消费者维权效率与商家经营权益,破解此前规则“一刀切”带来的各类争议。
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专家李鸣涛表示,平台此次调整,一方面是响应监管部门要求,另一方面也是意识到原有规则对行业生态的负面影响。调整后,平台将回归中立角色,既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保障商家正当经营权益,同时兼顾自身盈利需求,难点在于如何精准把握平衡点,实现多方共赢。
| 编辑: | 秦扬轲 |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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