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

时讯

2025-01-07 14:52:13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近日,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打击整治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化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打击整治工作,为加强部门协作,系统解决“上头电子烟”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当前,添加依托咪酯、合成大麻素等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的“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滥用加剧,呈快速蔓延态势,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群体身心健康。为进一步加强对“上头电子烟”打击整治工作的统筹指导,坚决整治电子烟涉毒涉违禁物质乱象,严密防范、有力遏制“上头电子烟”在青少年群体中滥用蔓延,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公安部、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制定了该《意见》。


《意见》明确,进一步加强各级禁毒办、公安机关、烟草专卖部门在打击整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中的职责分工,建立联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统筹推进打击整治工作。一是依法打击非法生产销售电子烟违法犯罪。二是系统整治电子烟油中添加毒品及替代物质违法犯罪。三是严厉打击非法制造依托咪酯等新型毒品及替代物质违法犯罪。四是及时查处登记吸食“上头电子烟”行为。五是清理整治网络“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


《意见》指出,公安机关、烟草专卖部门要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强情况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工作;完善执法协作,加强执法联动,重点对非法生产经营电子烟、非法生产涉毒电子烟窝点进行溯源打击,形成工作合力;协作加强“上头电子烟”中添加的毒品替代物质预警监测,定期汇总、分析、评价,全面掌握“上头电子烟”非法添加物质信息及滥用情况。


《意见》强调,各地禁毒办、公安机关、烟草专卖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建立职责清晰、协同联动、运转高效的打击治理体系,全面提升打击“上头电子烟”及新型毒品犯罪能力;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利用各类媒体,在青少年群体中开展“上头电子烟”危害和禁毒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发挥国家毒品实验室及分中心技术优势,为打击“上头电子烟”违法犯罪提供科技支撑。

编辑: 范舒心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上头电子烟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1:17
106千米 “上海造”人形机器人走出世界纪录
看呀STV2天前
00:16
国内最大巴洛克建筑群 换“冬装”“蓄势”迎客
东方番茄酱2025/11/19
01:39
迪士尼迎“秋假”大客流 网约车“定点听单”缓拥堵
时讯2025/11/18
00:13
雅思变雅雅!郑思维错穿搭档球衣 紧到脱不下来
时讯2025/11/17
00:07
超60万人!菲律宾爆发超大规模游行 要求反腐问责
时讯2025/11/17
03:45
记者观察:“退休市集”不退休 人人都有出彩的机会
时讯2025/11/17
00:08
韩国提议举行朝韩军事会谈
时讯2025/11/17
00:42
日本多位前首相批评高市早苗涉台错误言论
环球交叉点2025/11/17
00:10
美航母打击群进入加勒比海!特朗普释放对话信号
时讯2025/11/17
04:51
气温下降各类电加热衣走红 价格差异大
时讯2025/11/17
00:08
要钱买iPhone17遭拒 泰国女子枪杀警察男友
时讯2025/11/16
00:07
泰国国王携王后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圈
时讯2025/11/15
00:07
接受日媒采访 郑丽文明确表态:“一个中国”
时讯2025/11/15
13:19
青少年非自杀性自伤的预防与干预指南
申康科普2025/11/15
00:10
中方会见泰国国王和王后 泰国国王:中泰是至亲
时讯2025/11/14
00:07
警告高市早苗涉台言行 外交部日英双语连发六帖
时讯2025/11/14
01:25
开车叼牙线棒被处罚 交管部门:原认定不当 已依法撤销
时讯2025/11/14
01:03
乒乓球前世界冠军滕义受贿近1.2亿 获刑14年
时讯2025/11/13
00:12
18岁新星张展硕再夺冠:不能太过骄傲
时讯2025/11/12
00:07
英国警方披露抓捕画面:钱志敏在床上被捕
时讯2025/11/1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