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向“失足女”转款138万元,前妻起诉返还,法院二审判了:认定是性交易关系,案涉款项系嫖资,违法线索移交公安!
原来,这名男子王某在跟前妻离婚前,陆陆续续向“失足女”樊某总共转款138万多元,王某前妻高某发现后起诉至法院,请求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一审法院审理认定王某处分夫妻财产违背公序良俗,判决樊某返还其中的111.8万余元。但是樊某不服,认为这是所谓的“服务费”不肯归还,提起上诉。
二审吉林市中院根据双方的转账规律,聊天通话记录等认定,王某与樊某之间并非情人关系,而是性交易关系,案涉款项中除了一审判决认定的购买二手车和共同消费支出外,剩余款项均系嫖资,于是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前妻高某要求返还的请求。不仅如此,法院还依法将王某樊某涉嫌性交易的违法线索移送给公安机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若公安机关在治安案件查处中确认为嫖资,将按流程追缴后上缴至国库,同时王某樊某还可能面临行政拘留及罚款等。
编辑: | 斯雯 |
责编: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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