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10点,“广东廉江一家三口被害案”二审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借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目前庭审已结束,将择期宣判。
看看新闻记者采访被害人叶女士的丈夫何先生,他表示庭上并没有补充新证据,检察官主张维持一审死刑原判。叶某志全程情绪冷静,并没有悔过态度。
2025年3月,36岁的叶女士带着两个孩子一同回到了廉江市东涌村的娘家暂住。叶女士当时刚刚生产完不久,这次回家是为了陪伴父母。悲剧发生在3月27日晚上19时45分许,同村村民叶某志骑着摩托车持刀冲进叶女士家,将叶女士、叶女士的母亲和大儿子三人残忍杀害,小儿子在睡梦中逃过一劫。

凶手叶某志40岁左右,据当地人说,他就住在离被害人家大约两百米远的地方。那么,他为什么做出这么残忍的举动呢?
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叶某志因为臆想被他人释放毒气加害,以及汽车打不着火这两件事均与同村叶某(叶女士的哥哥)有关,便拿上两把菜刀找到叶家。虽然未找到叶某,但凶手看见到叶女士等人坐在家门口,随即下车持刀砍击三名被害人。
根据被害人家属提供的廉江市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照片显示,鉴定意见为:一,叶某志经鉴定诊断为精神分裂症;二,被鉴定人叶某志在本次作案时的刑事责任能力可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8月18日,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叶某志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叶某志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叶某志上诉,今天二审开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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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赵祎韫 |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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