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46岁独身的蒋女士身后事引发社会关注。蒋女士无配偶、子女,父母早已离世,今年10月突发脑出血昏迷入院,医院需家属签字确认相关事宜。远房亲戚吴先生接到医院通知后,与蒋女士的公司共同垫付了3万元相关费用。遗憾的是,蒋女士于12月14日不幸过世。
关于后事处理,吴先生希望从蒋女士的遗产中支取部分费用,为其购置一块墓地入土为安。但民政部门回应称,若吴先生愿意承办后事,可提交书面申请,不过购置墓地的支出需限定在“合理范围”内;而“合理范围”的具体标准,需经法院审理后才能确定。
对此,张玉霞律师表示,当前对于“谁来办理独身逝者后事”“丧葬支出的合理范围如何界定”,确实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在此情况下,民政工作人员要求后续墓地维护费用由主张祭奠权的亲友自行承担,不能认定为过错,但实践中应更注重人性化考量——在无具体规定的前提下,需结合公序良俗与人情伦理,对“合理支出”作出推断。同时,律师也呼吁,希望相关法律能进一步细化丧葬支出的“合理范围”,明确丧葬费用可从逝者遗产中优先扣除。
| 编辑: | 秦扬轲 |
| 责编: | 赵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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