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陈某与女子武某订婚,但未按约定的时间给女方送36万元彩礼。武某催促陈某尽快送彩礼,陈某告知武某其与家人发生争执后离家,并表示出自杀的想法,武某安抚其情绪进行劝阻,但最终未能阻止陈某轻生溺水死亡。
事发后,陈某父母将武某及其父亲起诉至法院,索赔20万元。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10月15日,夏邑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武某及其父亲的行为与陈某的死亡不存在因果关系,不承担责任。因武某自愿补偿2万元,法院判决武某补偿陈某父母2万元。
| 编辑: | 潘桑榆 孙佳煜(实习) |
| 责编: | 姚乐 |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