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西安一人户外行走未戴口罩被传染!

时讯

2022-03-13 09:54:52 西安晚报

陕西省疾控中心疾控专家张义3月1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奥密克戎传染性非常强,西安市已有病例因在户外行走时未佩戴口罩被传染,建议市民加强个人防护措施,在户外活动也佩戴口罩。

他介绍,3月10日西安市报告的确诊病例B,因发热在医院就诊时被发现。起初调查显示,该病例没有明确的流行病学史,不在当时已有的传播链条上,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西安是否已经出现了社区传播?各级疾控、公安部门连夜对其开展溯源调查,通过全基因测序、点位摸排、轨迹交叉比对与查看视频监控,终于有了重大发现!

原来病例B在3月6日曾与确诊病例A在户外公共场所有过短暂时空交集。张义说:“当时的场景是,病例A在近距离路过病例B时吐了一口痰并快速离开,病例B当时没有佩戴口罩。有人可能会问,这样吐口痰就能造成传播吗?而且还是在户外。答案是肯定的,病例A于3月8日确诊,3月6日已处于排毒期,人在咳嗽、吐痰、或者打喷嚏的过程中,从体内喷出来的飞沫有大有小,大颗粒的飞沫会直接沉降到地面,而一些小颗粒的飞沫会悬浮在空气中,形成气溶胶,其他人吸入气溶胶即可造成传播。而此时,病例B又没有佩戴口罩,就这样被感染了。”

口罩作为物理阻隔方式之一,既能避免病原体从病毒携带者向外扩散,也能减少人体吸入病原体致病的危险,具有双向隔离保护作用,尤其在疫情期间,戴口罩是重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因此呼吁群众,当前流行的新冠病毒奥密克戎毒株传染性非常强,即使在户外,也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应该戴上口罩。还应注意不要随地吐痰,如果咳出痰来,最好用纸巾或手帕将痰包起来,扔进垃圾桶,或者随身带走,事后清洗处理。咳嗽和打喷嚏时适当低头避开他人,用手帕或纸巾掩住口鼻。

此外,记者了解到,病例B还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如果其接种了新冠病毒疫苗,又佩戴口罩,会降低本次感染的可能性。因此建议,符合接种条件,没有接种禁忌的人群,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完成全程接种半年后,尽快接种加强针。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7
接见俄乌前线士兵时 普京再公布大杀器“波塞冬”
时讯2025/10/29
03:20
锚点︱“秒”的定义,或将被中国科学家改写?
锚点2025/10/29
02:59
那些刻进 DNA里的动画,你还记得多少?(下)
影像上海2025/10/29
00:08
中印两军举行边境西段第23轮将军级会谈
时讯2025/10/29
00:15
生命有终 光影留痕 今年已有9位TVB老戏骨离世
时讯2025/10/28
01:03
死猪堆成山的罗定之问:监管为何“视而不见”?
东方快评2025/10/28
00:33
“没能带你走完‘这段路’有点小遗憾...”
上海温度2025/10/28
20:59
甲午海战130周年直播特别报道4
2025/10/28
01:04
郑智化道歉了!风波平息但残障设施优化不能停止
时讯2025/10/27
07:15
电商大促 清掉的是“库存”还是“诚信”
新闻放大镜2025/10/27
00:09
印度女医生自杀 手掌写遗书控诉警官多次性侵
时讯2025/10/26
00:54
阿庆爷叔看不懂了,足球比赛比的不是球
番茄鱼2025/10/26
00:24
上中路隧道一SUV发动机起火 消防到场前火已熄灭
看呀STV2025/10/26
00:08
游客长城刻字劝不住?警方:构成违法!已立案!
时讯2025/10/26
00:35
上海一景区招人扮演“野人”?景区回应:假的,别上当!
时讯2025/10/24
00:10
委内瑞拉防长:我们的军队是哥伦比亚的后盾
子午观潮2025/10/24
03:17
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共产党二十届四中全会
环球交叉点2025/10/23
00:07
新西兰爆发大罢工 总理怒批:政治操弄!
时讯2025/10/23
00:34
非机动车“随大流” 这样转弯被撞 交警:你全责
看呀STV2025/10/23
00:46
骨质疏松了怎么办?
医聊+2025/10/22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