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第30届缔约国大会在荷兰海牙审议化武销毁决定执行情况。中国代表团再次严肃敦促日方全面履行《公约》义务,切实承担历史责任,加快处理在华遗弃化学武器进程,早日还中国人民以净土,还全球一个“无化武世界”。
日本代表当天向大会陈述销毁日遗化武情况时,片面强调销毁进展和投入,对问题却避而不谈。中国代表团团长、外交部军控司副司长王大学当场予以驳斥。
王大学指出,日遗化武是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对中国人民造成难以弥补的巨大伤害,时至今日仍在严重威胁中国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公约》规定,日方本应于2007年内完成日遗化武销毁,但销毁计划却4次逾期。问题在于日方重视不够、投入不足,且从未主动提供任何有价值的埋藏线索。日本军国主义侵华历史罪行不容抵赖。日遗化武现实威胁不容狡辩。日方履行公约的国际义务不容推卸。
王大学说,日方应端正历史态度,担起历史责任,履行《公约》义务,切实加大投入,加快挖掘回收和销毁进程,积极提供埋藏线索信息,早日彻底消除日遗化武毒害。禁化武组织应加强监督核查,早日扫除实现“无化武世界”的最大现实障碍。
王大学25日在大会一般性辩论中已就日遗化武问题全面阐述中方立场。与会多国呼吁日本加快处理在华遗弃化学武器进程。
| 编辑: | 刘清扬 |
| 责编: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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