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江油14岁女孩被霸凌的阴云未散,辽宁沈阳再曝类似事件。一名17岁的女孩在校外遭受多名外校学生霸凌,甚至霸凌者还开直播分享打人经过,通过网络以6.6元的价格售卖打人视频。
直播中,霸凌者展示了多个视频,分享经过,还扬言“未满14岁不予处罚”。
霸凌已是对人性尊严的践踏,公开售卖打人视频的行为更是对法律的漠视这种把别人的伤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行为极其恶劣,严重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法律准则。针对这类伤害事件,已有不少网民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保护的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方。对未成年霸凌犯罪者的从轻处罚,就是对恶行的纵容。未满14周岁不是“免罪金牌”,更不是违法犯罪的保护伞。
编辑: | 罗轶哲(实习) |
责编: | 张蕴昆 金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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