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住宅品质提升的规划资源若干意见》,推出5大类、17条具体举措,为高品质住宅建设提供了明确标准。其中,在阳台、架空层、建筑立面等方面的计容标准有新变化,最大亮点在于调整阳台设计规范。新规具体如何回应市场对宽敞阳台的需求,又会带来其他哪些变化和利好?
新规以“比例+阈值”双控的方式,调整了阳台按50%面积计入容积率的条件。此前,相关条件要求阳台面积不超过8平方米,目前则改为:每户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不大于该户型建筑面积的10%且不大于16平方米,户型建筑面积小于80平方米的情况下,可以设置总面积不大于8平方米的阳台,进深方面依旧不超过1.8米。
以140平方米的户型为例,新规下最高可设计14平方米的阳台,实际计容7平方米,市民免费享受另外7平方米,比此前的算法多出免费的3平方米。此外,部分具有景观优势的地区,符合要求的开敞式阳台还有进一步面积奖励。
新规还鼓励开发商提供灵活可变的户型设计,增加储物收纳、多功能弹性空间,提升自然采光与通风效率。
另外,在提升小区环境方面,新规放宽了对住宅建筑外立面饰面层、多高层住宅底层架空层等设施面积的容积率计算,丰富建筑形态和公共功能。
新规自9月26日起施行,主要适用于上海农村自建房外的住宅项目。保障性租赁住房、旧住房成套改造或拆除重建项目另有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编辑: | 沈之颖 |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全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