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5月1日对韩国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涉嫌违反《公职选举法》案作出三审判决,推翻二审无罪判决结果,将案件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
去年11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在一审判决中认定李在明在2021年竞选总统期间曾作出虚假陈述,违反《公职选举法》,判处其一年有期徒刑,缓刑两年。韩国首尔高等法院3月26日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推翻一审判决结果,李在明被判无罪。
编辑: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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