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解决判决离婚无证尴尬 上海法院与民政部门对接

时讯

2019-02-15 17:22:06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吴海平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民政局共同签署了《关于适用〈离婚证明书〉相关事项的工作备忘录》(下文称备忘录),该备忘录已于今年1月17日起正式生效实施。


2018年4月17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具的《离婚证明书》在网上“火”了,此份《离婚证明书》上的法官寄语也受到了广泛的关注。

人生得失无常,凡是路过的,都是风景;能占据记忆的,都是幸福。只有从过去中转身,看得开放得下,才能从容地活在当下,幸福才会在明天迎接你。




为什么法院要出具离婚证明书呢?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方式,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到民政局进行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前往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并向当事人送达裁判文书。

但当事人选择诉讼方式离婚时,就面临以下几个较为尴尬的问题:

首先, 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证的,只能通过法院的裁判文书来证明离婚的事实,如果后续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户口迁移、房屋过户、银行贷款、再次进行婚姻登记等事项,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材料时,就必须要提供法院的裁判文书,不仅不方便,且文书材料不易保管,一旦不小心丢失,再次去法院查档核实开具证明也十分不易。

其次, 在由法院下发法律文书中,对离婚的原因、财产状况及分割方式、子女抚养、个人疾病等涉及隐私的方面描述非常详细。在办理其他事务时,必须要向相关部门出示婚姻状况的证明,裁判文书中涉及公民隐私的部分会公然暴露在他人面前,会给当事人的生活带来很多困扰和不便。

因此,法院出具的这份《离婚证明书》就相当于是民政部门给的《离婚证》,上面仅记载相关离婚纠纷案号、裁判文书的作出时间、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裁判文书的生效时间、《离婚证明书》出具时间,并加盖做出裁判的法院院印,并不涉及判决书中详细的诉讼过程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




此次出台的备忘录还规定:“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婚姻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婚姻信息共享。法院在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时,应将相应信息录入婚姻信息共享平台。”

以往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民政部门不能及时、准确获悉情况,造成了当事人在法院的离婚信息与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信息不能对称。

也就是说,如果有人隐瞒已诉讼离婚的情况,却又向民政部门骗补结婚证,或为购房、重婚、骗婚等利益需求而伪造单身证明,这样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婚姻另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扰乱行政管理秩序。

备忘录出台后,法院通过婚姻信息共享平台将诉讼离婚信息与民政部门共享,民政部门可以即时查询婚姻登记管理系统,核对相关信息,查明是否有诉讼离婚的情况,既有利于节约人力成本,实现信息共享工作成效最大化,又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适用《离婚证明书》相关事项的工作备忘录


为不断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回应社会关于保护离婚当事人隐私和个人有关信息的需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与上海市民政局经协商,就本市各级民政部门与各级法院适用《离婚证明书》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共识:

一、 本备忘录所称《离婚证明书》,是指双方当事人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的,裁判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作出离婚生效裁判的人民法院向当事人出具的具有证明效力的离婚法律文件。基本内容包括相关离婚纠纷案号、裁判文书的作出时间、当事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裁判文书的生效时间、《离婚证明书》出具时间,并加盖院印。

二、 《离婚证明书》是证明涉案当事人在具体离婚纠纷中因裁判文书生效而解除婚姻关系的文件,当事人在离婚后,到民政部门登记缔结新的婚姻关系时,可以出示该证明书,证明书与生效裁判文书具有同等证明效力。

三、 《离婚证明书》应便于当事人保存、携带和使用。

四、 双方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完善婚姻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婚姻信息共享。法院在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时,应将相应信息录入婚姻信息共享平台。

五、 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民政局共同做好向社会发布适用《离婚证明书》事项,并释明《离婚证明书》的法律效力。各自负责做好本系统的相关管理工作。

六、 本工作备忘录一式二份,签署各方各执一份。

七、 本备忘录自 2019年1月17日起生效实施。

(看看新闻Knews记者:吴海平 编辑:刘喻斯)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离婚法院民政局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2:59
那些刻进 DNA里的动画,你还记得多少?(下)
影像上海3天前
00:15
生命有终 光影留痕 今年已有9位TVB老戏骨离世
时讯2025/10/28
01:03
死猪堆成山的罗定之问:监管为何“视而不见”?
东方快评2025/10/28
00:33
“没能带你走完‘这段路’有点小遗憾...”
上海温度2025/10/28
01:04
郑智化道歉了!风波平息但残障设施优化不能停止
时讯2025/10/27
07:15
电商大促 清掉的是“库存”还是“诚信”
新闻放大镜2025/10/27
00:09
印度女医生自杀 手掌写遗书控诉警官多次性侵
时讯2025/10/26
00:54
阿庆爷叔看不懂了,足球比赛比的不是球
番茄鱼2025/10/26
00:24
上中路隧道一SUV发动机起火 消防到场前火已熄灭
看呀STV2025/10/26
00:08
游客长城刻字劝不住?警方:构成违法!已立案!
时讯2025/10/26
00:35
上海一景区招人扮演“野人”?景区回应:假的,别上当!
时讯2025/10/24
00:10
委内瑞拉防长:我们的军队是哥伦比亚的后盾
子午观潮2025/10/24
00:08
中方回应欧盟制裁中国大型石油企业:坚决反对!
时讯2025/10/23
03:17
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中国共产党二十届四中全会
环球交叉点2025/10/23
00:07
新西兰爆发大罢工 总理怒批:政治操弄!
时讯2025/10/23
00:09
梨泰院踩踏调查公布 与尹锡悦搬出青瓦台有关
时讯2025/10/23
00:34
非机动车“随大流” 这样转弯被撞 交警:你全责
看呀STV2025/10/23
00:46
骨质疏松了怎么办?
医聊+2025/10/22
00:17
郑丽文细数“九二共识”优点:民进党不肯面对现实
时讯2025/10/22
00:31
特朗普称中国不想对台湾发动“进攻”国台办回应
权威发布2025/10/22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