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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梁某滢被判死缓 受害者母亲大喊:我不服!

2025-12-20 17:05:24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彭晔

2025年12月20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梁某滢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梁某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庭审结束后,受害者母亲高举一审判决书大喊“不服”,声称“砸锅卖铁也一定会抗诉到底。”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某滢无故在被害人王某雅家外敲门滋扰,侵害了王某雅住宅安宁权。后梁某滢与王某雅发生冲突,持刀捅刺王某雅并致其死亡,梁某滢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严惩。梁某滢不具有自首情节,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经鉴定,梁某滢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 周杰
责编: 陈怡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成都女子家中遇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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