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老去,残疾子女的未来谁来守护?
在上海,约10万“老养残”家庭正面临着这样的困境:当老年父母逐渐失去照料能力,患有精神疾病或肢体残疾的成年子女该托付给谁?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宣判的一起遗嘱指定监护案,为这类难题提供了创新解法——全国首创“财产三分离”制度,通过被监护人、监护机构、公证处三方分权管理,为特殊群体的财产安全筑起“防护网”。
一场跨越三年的托付
40多岁的精神分裂症患者施某,曾由母亲孙阿姨担任监护人。2021年父亲去世后,孙阿姨开始四处奔走,想为儿子寻找到一个可靠的监护人。
可惜,孙阿姨在亲戚中寻找未果。最终在普陀公证处的推荐下,她将目光投向了上海闵行区尽善社会监护服务中心——这是上海唯一一家专业提供监护服务的社会组织,相较于个人做监护人,它有着公益性和长期稳定的优势,能避免个人监护因年龄、健康问题导致的中断风险。
经过三年多的深度了解和观察,孙阿姨立下公证遗嘱,指定尽善监护中心为儿子的未来监护人。
2025年2月,孙阿姨去世后,尽善中心向嘉定区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人。法院在调查后不仅同意变更,更创新推出“财产三分离”模式:
日常小额开销:由施某本人保管,保障自主生活需求
固定医疗费用:由监护人尽善中心管理,确保治疗不间断
主要财产:由普陀公证处监管,防止资产滥用
三方制衡+双重监督:财产安全如何落地?
除了“财产三分离”制度之外,此次的法院判决书还做出了多项保障被监护人权益的制度规定:
监护人需每季度向公证处提交履职报告
公证处每年向法院报送财产使用明细
法院对整个监护过程进行跟踪监督
"如果监护人申请的开销超出正常范围,或无法提供正规凭证,公证处将拒绝支付。"普陀公证处公证员陈鉴媛表示,这种模式既避免了财产被侵占的风险,又保证了合理支出的效率。
专家解读:为监护制度提供了可借鉴的方案
"监护监督机制的设立,实现了法院职能的细化和多方主体的互相制约。"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郝振江教授指出,这种将社会组织、公证机构、司法机关纳入同一监护体系的做法,为全国"老养残"家庭的监护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让更多特殊群体在父母离去后,依然能获得有尊严、有保障的生活。
这场跨越三年的司法创新,不仅解决了一个家庭的困境,更让10万"老养残"群体看到了希望——当法律与公益机构联手织密保护网,让每个生命都能在制度的暖阳下安稳前行。
编辑: | 赵沁蓝 |
责编: | 沈雪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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