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时讯
时讯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新版药法条例实施 减肥药注射剂禁止网络开方销售 仍有平台铤而走险

2026-05-16 09:54:05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昨天正式施行。但记者调查发现,仍有不少互联网平台钻监管空子,以隐蔽方式违规网售禁售药品。



记者在淘宝平台发现,减重注射剂司美格鲁肽“诺和盈”依然公开上架销售中,店铺名称为“阿里健康医疗服务旗舰店”,产品信息包含“减肥针速发”字样。



这款标有“上海”的产品,网页显示销售量已达3万多。选择购买后,可寄送到指定地址;也可到位于漕溪北路468号的“上海童康门诊部”自提。记者选择快递邮寄后,支付完成,就收到了来自阿里健康的电话和短信。



根据链接,记者搜索到一家企业微信,认证为“阿里健康海南互联网医院有限公司”。进入对话框,页面自动弹出另一个名为“毓舫医疗”的小程序。



记者发现,该小程序的功能是“问诊开方”。但实际上,问诊过程无需上传任何就医记录,也不进行线上咨询。只要填写个人信息和勾选“买药原因”,完成后,系统“3秒”完成开方。



记者前往位于漕溪北路上的“上海童康门诊部”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药品不是从诊所发出,并不了解平台销售详情。记者向监管部门反映后,相关人员姗姗来迟,并表示还要等上级通知才能上门检查。



其实,早在2022年,我国就已明确,降糖类外的“注射剂”不得进行网络零售,而新规将进一步禁止网络诊疗开具禁售药品处方。其中,司美格鲁肽、替尔泊肽等GLP_1类减重注射剂因近年来网络平台处方乱开、超适应症滥用等问题,成为本次监管重点。昨天开始,本市所有医疗机构的互联网医院也同步执行新规。以往,凡有3个月内线下就诊记录的患者,在医院的互联网平台,可线上评估后继续开处方。新规实施后,这一渠道对于“网络禁售处方药”也要说“不”。建议有需要的患者,医院线下就诊评估后用药。

编辑: 朱晨
关键词: 减肥药注射剂禁止网络开方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