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扫72种眼问题,医用级护理液,古方草本精粹。近日,在一些短视频平台和购物平台上,各类宣称广泛功效的“万能眼药水”广告频繁出现。
《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产品 大多为普通日用品,只具备基础的清洁或保湿作用,未经药品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不具备治疗功效。
在某购物平台,当以“眼药水”为关键词搜索,首页出现多款标称“医护级”“医用级”的眼部护理产品。其中,“健溢源医药大药房旗舰店”主推的一款眼部护理液,海报在“眼干眼涩”“酸痛红肿”“视眼疲劳”“模糊重影”症状前打勾,宣称“呵护72种眼部不适”。
在一张对比图中,商家称其成分“可深入渗透吸收,效果佳,不易过敏”,功效为“20倍浓缩、多类吸收”。
但当记者拿到商品,查看产品实物外包装,未见国药准字标识。使用说明书中标注本品为日用品,不能替代药品或医疗器械。
同时,中国消费者报的记者还注意到,在宣传中多次强调产品研发背景,宣称该护理液由“葵花眼科研究所核心配方改良”,“中国眼科医学院主导研发”。但这两家机构的注册信息都查询不到。
此外,企查查数据显示,这款眼药水所属的红缔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自2025年9月11日注册至今仅一年多,专利技术仅有一项,与商家宣传的“65种专利技术”“10年5368次试验”等内容明显不符。
而 “葵花”商标注册人,实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6月1日发布声明称,并非所有标注“葵花”字样的产品均出自该集团,涉嫌侵权产品往往刻意使用近似的“葵花”汉字,但在字体、排版及视觉体系上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
医生表示,从眼科专业角度看,不存在能够治疗所有眼病的“万能眼药水”,所谓一滴见效,可治白内障、老花眼等“此类宣传毫无科学依据。部分“万能眼药水”仅含生理盐水和少量润滑剂,仅能短暂缓解眼干,并无治疗作用;另有一些产品违规添加激素、抗生素或收缩血管成分,短期使用可能暂时改善症状,但长期使用会破坏眼表菌群,诱发干眼症、角膜炎、青光眼等。
| 编辑: | 虞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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