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一家三口被撞身亡案”将于1月9日上午,在江西省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2024年10月2日,江西省景德镇市,20岁男子廖某宇驾车撞死路边一家三口,包括一名不满周岁的婴儿。廖某宇和前女友发生口角后猛踩电门,车速达到128.96km/h。而事发道路限速40km/h,廖某宇超速200%。前女友曾让他开慢点,他却不听劝说。
被害人父亲接受看看新闻记者采访称,庭上播放了案发后现场民警的执法记录仪视频画面,显示廖某宇还在跟民警因为抽烟的问题吵架。而且民警当时问他车速达到多少,廖某宇谎称时速才七、八十公里。但在其朋友的口录中,廖某宇其实是知道自己当时的车速超过了时速100公里。
检察机关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廖某宇提起公诉,没有认定其有自首和坦白情节。该案于2025年4月15日,在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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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 赵祎韫 |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 责编: | 方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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