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获表决通过 2017年3月25日起施行

时讯

2016-12-29 14:11:16 看看新闻Knews  记者  陈慧莹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今天下午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7年3月25日起施行。与1997年的原《条例》相比,85%以上的条款是新创设的。本次法规修订,立足于超大型城市道路管理的实际需要,针对本市道路交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法治轨道上规范各项道路交通管理措施,为本市道路交通的常态长效管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慢行优先”

《条例》倡导慢行优先,明确优化非机动车标志、标线配置,加强轨道交通站点周边非机动车道、步行通道的建设和管理。

“买分卖分”

《条例》禁止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禁止介绍替代记分。由他人替代记分的,公安机关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替代他人记分的,可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暂扣1个月以上3个月以下驾驶证;介绍替代记分的,可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通行规定”

《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安排未满十二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本市外环线以内为机动车禁鸣喇叭区域。

“信用处罚”

《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一、实施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依法被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等行政处罚的;
二、由他人替代记分、替代他人记分或者介绍替代记分的;
三、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四、一年内有五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的;

“多次违法”

机动车一年内在本市有下列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达到十起后再发生交通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给予有关证照的处罚:

一、在未设置禁止停车或者禁止长时停车标志、标线的路段违反停放、临时停车规定;


二、违反规定驶入公交专用道;


三、在高速公路路肩上行驶;


四、在本市外环线以内以及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区域和路段鸣喇叭

(编辑:朱永斌)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Knews道路交通 上海 交通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42
公车私用?河北一警车里走下3人未穿警服 还牵狗
时讯2025/12/15
00:32
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被定罪 港澳平:汉奸国贼!
时讯2025/12/15
00:20
德国总理:“美式和平”时代已落幕
子午观潮2025/12/15
00:08
“好好休息” 莫雷加德发与王楚钦拥抱照
时讯2025/12/15
00:18
默茨再度警告欧洲:须准备应对美欧关系根本变化
时讯2025/12/15
02:42
Let's opera声乐盛宴连环开席 今夜无人入眠
番茄鱼2025/12/14
02:02
外资零售巨头加码投资 上海发力“首店经济”
时讯2025/12/14
00:08
武契奇低语被意外录下 冯德莱恩急忙打断
时讯2025/12/12
01:38
痔疮会不会成为肠癌
医聊+2025/12/12
00:09
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率超54% 中疾控提醒:注意防护!
时讯2025/12/12
00:06
中使馆:11月底来46名中国公民从柬电诈园区获救
时讯2025/12/11
00:36
秦安:美国炮制“攻台”叙事 漠视台湾民众安危
这就是中国2025/12/11
02:08
“完全没办法对话”外交部回应日本首相最新言论
蓝厅之声2025/12/11
03:28
下一站丨酒馆里的共享播客间
下一站2025/12/11
00:10
特朗普金卡签证开始接受申请
时讯2025/12/11
00:08
封关在即物流先行:美兰机场又一“首单”落地
东方番茄酱2025/12/10
00:31
西班牙一名女员工竟因长期过早到岗被开除
时讯2025/12/10
00:09
无人机“黑飞”至8000米高空 和客机一样高
时讯2025/12/10
00:52
草莓蛋糕误将糖放成盐?盒马客服回应
时讯2025/12/09
00:07
30分钟内日本连发两次地震
时讯2025/12/09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