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对宁夏银川富洋烧烤店"6·21"特别重大燃气爆炸事故涉刑事案件一审公开宣判。
对该烧烤店投资人、实际经营者张洪显和刘国,宁夏龙江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崔文波等15名被告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或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分别判处六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禁止其中3名被告人一定期限内从事相关职业。2023年6月21日20时37分许,银川富洋烧烤民族街店发生燃气爆炸事故,造成31人死亡、7人受伤。
法院一审审理查明,此次事故是一起因相关企业违法违规检验、经营,并配送不符合标准的液化石油气瓶,烧烤店在使用中违规操作发生泄漏爆炸等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编辑: | 傅群 |
责编: | 陈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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