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
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上海市税务局就邓伦偷逃税案件答记者问

时讯

2022-03-15 16:06:13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要对邓伦进行检查?

  

答: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19年至2020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

  

3.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7
“路易号”真成船了?一眼假!公安已介入
求证2天前
00:55
中环内圈金沙江路口因积水封闭管控
看呀STV2天前
00:36
少林寺新住持印乐 曾表示“不评价少林寺商业化”
时讯2天前
00:11
中美经贸会谈在瑞典斯德哥尔摩举行
时讯2天前
00:25
少林寺管理处回应:新住持印乐法师已到少林寺
时讯3天前
00:09
印乐法师任少林寺住持 此前担任洛阳白马寺方丈
时讯3天前
01:11
14岁少女被陷MCN里 直播经济下未成年人保护困局
东方快评3天前
00:28
查处网络主播偷逃税360余起 查补税款30多亿元
时讯2025/07/28
00:28
中国佛教协会:释永信败坏佛教界声誉 注销戒牒
时讯2025/07/28
00:24
少林寺通报:释永信被查!涉嫌刑事犯罪
时讯2025/07/27
00:46
多名未成年人围殴一男孩 叫嚣“我没16岁欢迎报警”
时讯2025/07/27
00:58
夜线快评:面馆卖茅台,何至集体上头?
夜线约见2025/07/25
00:08
柬埔寨召集多国使节通报局势 泰国:拒绝第三方调停
时讯2025/07/25
00:14
大学生泰国打工失联 朋友曾劝别成《孤注一掷》
叩击2025/07/25
06:40
专家解读:泰国与柬埔寨在两国边境地区发生交火
时讯2025/07/25
00:43
美日达成15%关税协定 谁是“赢家”?
子午观潮2025/07/24
01:09
上海发布2025年养老金上调方案
时讯2025/07/24
00:09
佩通坦哽咽含泪谴责柬方:他们是手无寸铁的平民
看现场2025/07/24
00:18
第9号台风“罗莎”生成 上海周末雨势明显
看呀STV2025/07/24
01:18
甘肃最新通报:天水市委书记、市长等10人被立案问责
时讯2025/07/2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