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北区华渝怡景苑小区住户肖女士反映,旁边邻居最近在搞装修,可动作有点大,内部分隔房间、外墙开出门洞,她不同意这样做。肖女士住在华渝怡景苑小区一栋15-3,正在进行装修的是15-1。这家人原来的大门已经砌墙堵了,改到原来大门左侧公共通道的墙面上。

15-1的住户解释说,改入户门的位置是配合屋内的装修,要多隔出一间卧室,用的还是很轻的加气砖,没有改变承重墙和主体结构。他觉得肖女士是多管闲事,自己的装修自己作主,“第一你买房是买一套,你没有买一栋”。
但肖女士说,除了门和门对开改变了原有格局,影响了自己的观感,更何况,一套房子在何处开门开窗,位置、尺寸都要以规划设计、竣工验收为准。楼道是公共空间,业主无权侵占。

小区物业张主管告诉记者,一栋15-1住户报批的装修方案中,不包括改门洞位置的内容,纯属擅自“加戏”。根据住建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物权法》相关规定,这样做是不可以的。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第十二条规定,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目前物业公司已经将情况反映给当地街道物业科。肖女士也表示,自己正在准备材料,将向渝北区住建委进行投诉。
(素材来源:重庆新闻频道 编辑:祝闻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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