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月1日起,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可以申请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每月最高可补贴800元,在养老机构等都能使用,然而,最近却有多位老人家属反映,这养老消费券,申领不算难,用起来却并不顺利,多家养老机构或护理站都要求,想要用券,那他们得分一半。

市民杜女士就遭遇了这样一件烦心事。原本国家为失能老人发放每月最高800元的养老服务补贴,但当她向护理机构咨询使用时,却被明确告知,这800元必须分一半给机构。
某连锁护理服务机构长宁站点负责人直言:“补贴申请下来,但你必须通过我们系统操作才能使用。现在我们公司的规定是补贴‘五五分’,你要是不肯出400块,我就没法操作。”杜女士追问:“你是要扣我400元?”对方答:“对。”
杜女士无奈地表示:“本来有800块补贴挺高兴的,结果四百元进了机构口袋。”
这项补贴就是市民口中常说的“养老消费券”,符合条件的老人申请后可用于居家、社区及机构养老服务。记者随后联系了这家连锁护理机构,对方解释称,由于杜女士的护工为个人聘请,要核销消费券,护工必须转入其机构管理,扣取的400元即为管理费。
该站点负责人补充道:“要使用消费券,保姆必须加入我们公司。每个用户的管理成本算下来大约就是400元一个月。”
记者询问,若老人使用机构内的服务人员,是否仍需“五五分”?对方回应如出一辙:“实际抵扣是400元,我们公司拿400元。你也可以直接给我400元现金,我帮你操作。你觉得不合理,可以选择不找我。”

此外,有市民反映,部分养老院一听老人要用消费券,便直接提价。
“因为消费券涉及税务和向民政报账,公司必须保证有15%的利润点。比如你现在费用是6200元,但必须支付6705元才能使用消费券。抵扣最高800元后,你实际只能省不到300元。”某连锁养老服务机构销售人员这样说。
家属反复沟通,机构依旧坚持必须提价才能使用补贴。该销售人员表示:“公司不允许不做调整,要使用消费券就得按这个标准来。”
而浦东某家养老院更直接,价格上涨正好是800元。这让客户陈先生哭笑不得:“原来每月是3300多,现在要再加800元。但养老院解释说这不叫涨价,说那800元是政府补贴的,老人实际只付3300元。这逻辑简直不通。”

类似情况在全市多个区均有发生。市民刘先生在杨浦某养老院提出使用消费券后,被告知因护理等级变化需提前半年调价,费用从1800元升至2400元,并称这已是“优惠”。刘先生强烈反对,调价才最终搁置。
杨浦某养老院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你必须先加到‘重度一’护理等级,才能享受800元抵扣。护理费涨600元,你拿800元补贴,等于优惠200元,一年下来能省2000多块。”
刘先生气愤地表示:“实际是他们拿了600元,我们只省200元。这根本是在混淆概念,变相涨价。”

这800元补贴,究竟该惠及谁?记者向多个区的民政部门求证,得到的回应一致:这800元的优惠,必须由老人本人享有。
杨浦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机构收400元管理费,没有依据,我们从未指示过。800元补贴是老人个人使用的。”
长宁区民政局养老服务科工作人员也指出:“机构说要分一半,这种说法绝对不行。必须按券面价值全额核销。”
面对质疑,部分机构负责人也表达了难处。他们表示,核销消费券需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加上额外人力成本,确实带来运营压力。
某连锁护理服务机构长宁站点负责人称:“工作量增加了,800元补贴还得我们先垫付。核销后,政府往往要两三个月后才拨款。为了管理消费券,我们还专门多请了一个人,以前不需要。多一个人,就要多发工资、缴五险一金,这些都是成本。”
记者随后向业内人士求证,目前养老消费券确实需要机构先行垫付资金。若每月使用券的老人达200人,机构需先行垫付近16万元。如遇回款延迟,垫付资金可能累积至32万元,对机构现金流是不小的挑战。这些成本该由谁承担?

但在老人和家属看来,不论机构有何困难,这笔钱显然不该从老人800元的补贴里扣。
杜女士的话道出许多老人的心声:“这笔钱,不该由我们老百姓来承担。”
惠民政策,不容“雁过拔毛”。补贴老人的钱,绝不能成为机构眼中的“肥肉”。希望主管部门不只对曝光的个别机构一罚了之,更应系统梳理流程、找准堵点、及时出台补丁政策,从源头上消除问题根源,杜绝类似侵害老年人权益的事件再次发生。
| 编辑: | 张予洋 |
| 视频编辑: | 陶余鑫 |
| 摄像: | 吴迪孙翱孙佳逊蒋文越 |
| 责编: | 顾怡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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