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有网友投诉称,做手术后被医生要求另付5000元私人费用,医生“还强迫病人请客吃饭”。院方随后回应,当事人付的实为外请专家费,也就是业内俗称的“飞刀”费用,事先签过同意书。当地卫健委发布通报澄清,医院外请专家合法合规,是对基层患者有利的便民举措。
丰城市卫健委随后发布官方回复称,费用为外请专家费,患者及其家属住院后要求外院专家来做手术,自愿承担会诊差旅等相关费用,并签下同意书,不存在强迫情况。术后,家属提出请专家吃便饭,费用约150元,已经退回患者。回复中还介绍,外请专家是很多基层医院的通行做法,能够减轻患者及家属的就医陪护负担,让基层患者获得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此次会诊手术经过备案,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对此,许多网友认为,投诉者的行为有过河拆桥之嫌,当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有“因闹妥协”,难能可贵。
丰城市卫健委的回复不仅被众多网友点赞,也在医学界引发讨论。专家认为,这体现出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生劳动付出的认可和尊重,也显示了有关部门的责任和担当。
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卫生行政(部门)要把一件好事情办好,一定要有一定的担当。卫健委这样的处理是站在调动医院的积极性,现在“飞刀”这种情况比较普遍,已经成为一个默认的规则,我认为这个结果还是比较理想的,最怕的是闹了以后,把一个支援基层开刀的医生,如果顶在风口上,那就不合适。外出开刀当然有一定的风险,国家现在鼓励多点执业,但是多点执业必须报备,那么这个医生的情况是做的比较好的,因为当地卫生部门已经报备了,还有一个风险就是万一出现医疗事故,实际上是由当地的医院承担法律责任,这个我认为现在已经处理得比较好。某种意义上,这是一种契约行为。双方如果都同意签字,也不能开刀前都同意,开刀以后就这样投诉。
所谓“飞刀”,是指医生利用周末或休息时间,到其他医院做手术。这种行为,客观上促进了优质医疗资源的下沉,但也引发了不少医疗纠纷,主要体现在收费金额、收费方式和流程方面。
目前,我国部分省份对于院际会诊服务设立了政府指导价,也有的由公立医院自主定价。根据有关规定,会诊中涉及的治疗、手术等收费标准,还可在当地基础上酌情加收。而实践中,由于相关收费存在口头商议等形式,有时会出现患者事后反悔、拒不付款,甚至以“国家没有规定”为由举报医生乱收费的现象。2021年,湖北襄阳就有患者家属在交付外请专家会诊费时,录下视频称“这是医生要的红包”并发布网络,当事医院不得不发布公告澄清事实。对此,业内认为,早日推进院外专家会诊和手术费用规范化,才能更好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
复旦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所长高解春:外聘专家的费用问题,确实现在说起来是一个灰色地带,既然外请专家手术,是一件优质资源扩容,提高基层医疗水平,缓解病人手术难的问题的一个好举措。那么我们可能在管理上 一要做好备案和告知,第二可能要求我们卫生行政部门在收费的标准和怎么样给医生的方法途径都应该有所规范,才能把好事做好。如果大医院的医生都愿意到基层医院去做手术,而且是规范的能够推动这方面的进步,应该鼓励这样的方向。
编辑: | 沈之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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