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男子为报复吓死1100只鸡,凶器让人意想不到…

新闻坊

2023-04-07 10:14:31 潇湘晨报

你听说过鸡被吓死吗?


还是被一只手电筒吓死…


湖南法院最近就审理了


这么一起案件


2022年4月,被告人谷某某因私自砍树与钟某某家起了纠纷,谷某某由此心生怨恨。


为了打击报复,谷某某趁夜色偷摸至钟某某家的养鸡场,在鸡棚门口用手电筒照射鸡群,导致鸡群在受到惊吓后,四处乱飞,聚集到角落,460只鸡因互相挤压、踩踏而死亡。


被钟某某发现后


谷某某为此赔偿了3000元


其心里对钟某某的不满


也变得更加强烈


于是,又以同样的方式导致钟某某家的鸡因受到惊吓挤压致死,此次又死亡了640只鸡。


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两次挤压致死的鸡总价值为13840元。



衡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谷某某主观上为泄私愤,意欲造成他人损失,在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鸡群死亡的情况,仍先后两次实施照射鸡群的行为,造成被害人损失上万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合被告人谷某某的犯罪情节、


悔罪表现、社会危害性等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谷某某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


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官说法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毁坏”不仅包括从物理上变更或者消灭财物的形体,如烧毁他人所有的汽车,摔烂他人的手机等;也包括效用上的丧失,如放飞笼中的小鸟,将他人的戒指扔入大海等。此外,我们通常认为“财物”就是指无生命的物品,但是在财产犯罪中的“财物”还包括有生命的动物。本案中,钟某某饲养的鸡属于其个人的财物,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犯罪构成。



这下真是得不偿失


不过鸡群会因电筒照射受惊


小坊也是第一次听说


坊友们还知道哪些动物


会因一些意想不到的原因


受惊踩踏吗?


来源:潇湘晨报

编辑:lady w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电筒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06
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伊朗武装部队同时发声!
时讯2026/03/23
00:07
美国乱了!“不要国王”抗议活动超900万人上街
时讯1天前
00:06
伊朗最高领袖穆杰塔巴·哈梅内伊发声感谢!
时讯17小时前
00:06
金湘军被逮捕 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时讯2026/03/23
00:48
日本拟降级中日关系 释放怎样的危险信号?
子午观潮2026/03/25
00:22
高三学生被邻居驾车撞死 妈妈:变三次道没逃掉
时讯2026/03/26
00:23
高三学生被邻居撞死 死者姨妈:被告还在炫耀
看现场2026/03/26
01:39
公交车上立“贞洁牌坊” 不是蠢是坏!
东方快评2026/03/26
通牒变停火?美国这场赌局已经露了底牌
东方快评2026/03/23
00:29
美军地面部队27日抵达中东 伊朗革命卫队亮剑!
时讯2026/03/25
02:14
美国声称与伊朗在谈判却向中东增兵 意欲何为?
环球交叉点3天前
00:39
内塔尼亚胡妻子:我儿子就因是以总理孩子被羞辱
时讯2026/03/26
00:54
特朗普当众“羞辱”沙特王储:他得亲我PP对我客气
时讯1天前
00:40
以军撑不住了?部队崩溃 伊朗:加速以政权瓦解
时讯1天前
00:13
被判刑17年后!柯文哲喊话赖清德:不屈服不投降
时讯2026/03/26
00:27
美伊谈判有进展了!王毅外长:双方都有谈判意愿
时讯2026/03/26
00:06
巴基斯坦伊朗两国外长通话 巴外长:伊朗已同意
时讯1天前
00:05
塞尔维亚采购中国导弹遭批评声 我国防部回应
时讯2026/03/26
03:46
高市早苗访美 日本媒体怎么评价?
看看看日本2026/03/23
05:48
官宣上线!刀郎为纪录片《大江南》创作主题曲
时讯3天前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