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高中高三学生张俊豪在上学途中,被邻居王某桂开车撞伤,一年后医院宣告其死亡。法庭上,公诉机关认定王某桂犯罪故意非常明确,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今年1月5日,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桂死刑。
张俊豪的妈妈张女士在庭审中了解到,儿子在事发前,曾连续三次变道躲避王某桂的车辆,但依旧没能逃脱。
| 编辑: | 斯雯 |
| 责编: | 朱永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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