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朱婷发文追究造谣者刑责 从公安回执能看出点啥?

时讯

2021-08-12 08:52:21 看看新闻Knews记者  毛鸿仁

8月11日晚,中国女排运动员朱婷在网络社交媒体发出一张《上海市公安局案(事)件接报回执》的照片,以及徐汇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首页,并配文:“已公证,固定证据。已报案,请求追究刑事责任。下一站,人民法院。”



公安案件回执单上的内容显示:“报案内容:8月11日中午,朱婷委托律师就7月19日至8月2日(东京奥运期间),有网民虚构女排队员朱婷的谣言,故意抹黑朱婷,经核为人民法院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这份回执单到底说明了什么?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诽谤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刑事犯罪,所以是属于自诉案件,公安机关是不受理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应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所以从朱婷发文的内容来看,目前应该是由其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向法院提起遭人诽谤的诉讼。据了解,朱婷本人并不在上海,目前是委托上海一家律师事务,在该律师事务所所在地向当地派出所报案的。而公安回执单上写的“告诉”(gào sù)二字,并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告诉”(gào su)哦。


新闻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看看新闻Knews记者:毛鸿仁)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朱婷回执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00:10
谦称“新人”登台行抱拳礼 62岁李连杰将出演短剧
时讯20小时前
00:06
国务院决定:免去曾国卫职务
时讯2026/01/27
00:07
张又侠、刘振立被查 军报再发声!
时讯1天前
00:43
《解放军报》连续第三天发文 再评张又侠被查!
时讯5小时前
00:08
62岁演员甄子丹获颁荣誉博士 谈香港电影业萎缩
时讯2026/01/27
01:03
上海53岁男雇主病逝12分钟 36岁女保姆疯狂转账
时讯2026/01/26
00:24
委内瑞拉代总统:让伤害我们的人留在华盛顿!
环球交叉点3天前
00:56
黄金创下40年来最大单日跌幅!原因直指特朗普
时讯1天前
00:07
重磅!特朗普宣布:他将担任下一任美联储主席
时讯2天前
00:46
公安局原副局长入股情色场所参与分红还通风报信
时讯1天前
00:45
印度暴发疫情!或人传人,致死率高达75%
上海早晨直播间2026/01/26
00:08
惊险!美国捕蛇人被92公斤巨蟒缠住拖行
看现场3天前
00:15
李昊无缘最佳门将 “没拿到冠军是最遗憾的”
时讯2026/01/25
00:09
俄方邀请泽连斯基:莫斯科见普京!我们保障安全
时讯3天前
00:20
鸠山由纪夫表态强调:高市应撤回错误言论并道歉
时讯2026/01/27
00:32
印度爆发尼帕病毒疫情 死亡率高达40%到75%
时讯2026/01/25
01:33
招惹我就弄死你?太原一国企董事长打人被行拘
时讯2026/01/27
00:06
打虎!正部级孙绍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时讯3天前
01:54
“血汗钱”不翼而飞 银行“甩锅”谁来说不?
子午观潮1天前
00:07
解放军报:军队越反腐越坚强越纯洁越有战斗力
时讯2天前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