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新闻APP

扫描二维码下载APP

下载APP
登录

⁺

历史

⁺

收藏

⁺

订阅

个人中心
退出登录

临沂一男子强奸幼女并强迫卖淫 今日被执行死刑

时讯

2019-07-24 11:14:49 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于7月24日上午对强奸幼女并强迫卖淫的罪犯何龙执行了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被告人何龙为达到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于2014年6月份以收养为名,从河南省某县收买甲某(女,时年8岁)带回山东省临沂市拘禁于其租住房内。此后十余天内,何龙多次对甲某实施奸淫,并拍摄视频通过QQ发布招嫖信息。经鉴定,甲某阴道口裂伤,构成轻伤二级。后甲某翻墙逃脱。此后,何龙出于利用幼女供他人嫖宿牟利目的,又于2014年11月伙同他人诱骗并将乙某(女,时年13岁,三级智力残疾)拘禁于其租住房内。其间,何龙强行将乙某奸淫,并通过QQ发布招嫖信息。同案被告人原博(已判刑)至何龙租住处将乙某奸淫并支付现金3000元。2014年12月23日7时许,何龙出于同样目的,驾车将独自上学的丙某(女,时年10岁)劫持至其租住房予以拘禁,并于次日强行将丙某奸淫,致丙某轻微伤,当晚,丙某被公安人员解救。何龙另犯有故意伤害罪。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何龙采取收买、诱骗、劫持等手段将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拘禁,后强奸并强迫其卖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并罚。何龙具有强奸幼女多人、多次的情节,犯罪动机卑劣,性质、情节恶劣,手段残忍,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从重处罚。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据此,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被告人何龙以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的刑事裁定。

点赞
收藏
分享
用手机看
关键词: 强奸幼女执行死刑

全部评论

请先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快来发表你的评论吧

推荐视频

“探店”网红白冰偷税超900万元被查 税务部门公布案件细节
时讯2026/04/28
00:32
印尼获赠航母 将成亚洲第五个拥有航母的国家
时讯2026/04/30
00:48
因撤军令怂了?默茨:美德不让伊朗拥核目标一致
时讯23小时前
00:06
周乐伟主动投案 曾任格力集团董事长
时讯2026/04/29
00:13
因说“斩首”赖清德被起诉 “馆长”二次开庭拒认罪
时讯2026/04/29
00:06
谈判僵持之际!伊朗称将发动前所未有的军事行动
时讯2026/04/29
01:07
2万海员被困霍尔木兹 中国船员:刷国旗保命!
一眼看天下2026/05/01
00:19
大学生追撞致女警身亡从未道歉 家属无法接受
时讯2天前
01:31
特朗普告诉普京:帮我们之前,先结束自己的战争
环球交叉点2026/04/30
01:07
甲级战犯后代发声:战犯不该放进靖国神社
时讯2天前
01:52
上海医保新政落地!5月起配药这部分费用提高了
时讯2026/05/01
00:40
张雪机车再夺冠!凭什么赢?车手透露制胜细节
时讯2天前
00:33
化州耀明糖厂:不要再送带叶带根掺铁的甘蔗来了
时讯3天前
00:33
大西洋一邮轮出现病毒感染 已有三名乘客去世
时讯22小时前
00:15
郑丽文:对主张“台独”的 大陆绝不会手下留情
时讯2026/04/28
01:00
5.6折!3.37亿元!浙江老板正“捡漏”五星级酒店
时讯2026/05/01
00:07
亲自坐镇!整个外滩出行安全被“白衬衣”狠狠拿捏
时讯3天前
00:08
五一假期 上海外滩执勤的女特警又美又飒!
时讯3天前
00:06
王毅会见贝尔伯克:不能任由谁拳头硬谁说了算
时讯2026/04/29
01:39
意大利捐航母日本送军舰 域外国家轮番搅局南海
时讯2026/05/01
看看新闻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投诉建议
  • 友情链接
  • 产品服务
  • 法律条款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
  •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上海互联网举报中心
儿童色情信息举报专区

举报电话:021-62870000

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网络社会征信网
上海工商电子标识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沪)字第510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24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沪网文[2018]4466-313号 互联网ICP备:沪ICP备10207042号-1 沪ICP备10207042号-4 网视备(沪)02020000020-1号 违法与不良信息举报邮箱:service@kankanews.com

剑网行动举报电话:12318(市文化执法总队)、021-64334547(市版权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东方(上海)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看看新闻APP
沪公网安备 310106020011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