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15时许,普陀区长寿路胶州路路口发生了一起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碰擦的交通事故,所幸人无大碍。普陀交管支队一大队民警黄怡伦接警后迅速到场,经初步了解,驾驶电动车的女子和机动车驾驶员都称自己是沿着长寿路由东往南左转行驶,为何会发生碰撞搞不清原因。经调阅公共视频,民警发现该女子骑车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而是以一个小角度向左斜插的驾驶轨迹突然出现在机动车左转待行区内,机动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擦。为进一步向当事人解释清楚事故发生原因,民警当场绘制了一张事故现场图,生动还原了事故发生情况,并耐心进行了“大弯小转”的普法讲解。最后,民警认定骑车女子负事故全部责任,双方都对民警的定责表示认可。
警方提示:非机动车左转弯请转“大弯”,即靠路口中心点右侧转弯,这样不仅减少与机动车的冲突,更能降低路口视线盲区带来的风险,有效提升路口通行的安全性。
| 编辑: | 董冰茜 |
| 视频编辑: | 赵袆韫 |
| 责编: | 吴依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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