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宝山分局交管支队七大队民警浦晓杰在月罗公路潘泾路路口接警处置一起交通事故。经现场核查及调取监控核实,事故起因系涉事大型货车在右转过程中,因车辆自身存在视觉盲区,驾驶员未按路口标志做到右转停下进行安全观察,遂与正常直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

民警抵达现场后,第一时间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同步调取现场监控固定证据。事故初期,大型货车驾驶员表示因未观察到电动自行车,并非主观故意引发事故,对自身驾驶过错认知不足。针对该情况,民警耐心向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讲解,明确告知驾驶员行车过程中需主动规避车辆盲区,同时强调大型货车副驾驶人员需履行安全员职责,行车及转弯时全面观察周边路况,协助驾驶员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经过民警现场释理说法,驾驶员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在本起事故中,驾驶员存在违反禁令标志(大型号牌货运车右转弯未停车让行)和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的两个违法行为。民警结合事故认定情况,对该大型货车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让依法作出记 3 分、罚款 200 元的处罚。

警方提示:大型车辆车身长、轴距大,转弯存在极大视觉盲区与内轮差危险,大车驾驶人务必要遵守“右转必停”规则,多角度观察再起步。行人与非机动车为了自身安全,也请远离大型车。
| 编辑: | 赵祎韫 |
| 视频编辑: | 赵祎韫 |
| 责编: | 方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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