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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击教练“走私武器”获罪 法律需遵守痛点更该关注

2026-01-08 23:10:24 看看新闻Knews综合

多年前,一部名为《我不是药神》不仅戳中了亿万观众的泪点,更加速了药品集采制度的进程,让无数患者从中受益。如今,这一幕还会再次上演吗?


近日,一则消息在体育圈与法律界投下巨石:射击教练田红及其儿子付义涵,因走私武器罪,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与6年。这位曾在1987年平了世界纪录、先后培养出多位冠军的荣誉教练,其命运瞬间从巅峰跌至谷底。


8年时间,2446件枪支散件,全国200余家射击队购买,获利4万多元,成为其犯罪的铁证。从专业层面而言,这样的判决合乎法理。今后,法律是否会就射击项目的体育器材和武器之间,做出更加细致的区分那是后话。但眼下,法律就是法律。


至于田红母子为何“走私武器”?原因很简单,国产运动枪支精度不够,而正规采购渠道又实在太慢了。根据射击竞技体育运动枪支相关管理规定,运动枪弹只能从国家体育总局和公安部共同指定的华兴荣耀体育用品有限公司采购。而据多个省份的射击队教练员、运动员表示,从申报到拿到零件,通常需要一到两年时间。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射击一直是中国奥运项目的夺金大户。但事发之后,不少射击队只能被迫采取权宜之计:一次性采购多支同款枪支备用,配件出问题就拆东补西,甚至把非重点队员的枪支临时借给主力使用,既造成了极大的资源浪费,也让训练秩序陷入混乱。


而对于运动员个体而言,其运动生命是有限的。能不能在黄金年龄出成绩,走上的将完全不同的人生轨迹。一个进口零件,或许就是其运动生命的“起搏器”。


当合规渠道无法满足训练刚需,当教练们被迫在“违规救急”和“耽误训练”之间艰难抉择,最终受损的,必然是中国射击运动的未来。

编辑: 秦扬轲
责编: 赵歆
版权声明:本文系看看新闻Knews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关键词: 射击运动教练走私武器社会痛点法律我不是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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